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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本级]2024年榆树市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设计)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吉林 - 吉林 发布日期:2024-06-21
所属地区:吉林 - 吉林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6/2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2024年(略)保障性安居工程老(略)改造项目(设计)
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略)保障性安居工程老(略)改造项目(设计)(略)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略):YDZBYS-(略);
(略):采购计划-【2024】-00105号
2.项目名称:(略)
3.采购方式:(略)
4.预算金额:101.4543万元人民币;
5.采购需求:完成2024年(略)保障性安居工程老(略)改造项目(设计)及相关配套设施设计并随项目施工进度完成相关后期服务;
5.1项目地点:(略)
5.2采购范围及内容:涉及30(略)、276个单元、3201户、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完成2024年(略)保障性安居工程老(略)改造项目(设计)及相关配套设施设计并随项目施工进度完成相关后期服务
5.3质量标准:应满足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现行工程设计规范和标准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经图审后施工图交付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天;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行业类别: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资格。
4.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简化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可以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
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1)被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尚在处罚有限期内的;
(2)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对象、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情形的;
(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于资格条件信用承诺的情形。
5.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略)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林省相关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后参与投标。
7.与采购人:(略)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略)
10.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11.本次磋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略)
1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略)
三、获取:(略)
1.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6月27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网上报名可通过发送邮件方式:(略)
2.地点:(略)
3.方式:(略)
4.售价:500元
5.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略)查询确认;
(2)资质证书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项目负责人相关专业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
(5)中小企业声明函;
(6)外省企业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略)(略)截图并加盖公章;
(7)(略)(略)截图并加盖公章(含单位:(略)
(8)在“信用中国https://(略).cn/”网站上信用记录良好,(略)站地址:(略)
(9)在“(略)(略).cn/”网站上信用记录良好,(略)站地址:(略)
(10)(略)站上信用记录良好,(略)站地址:(略)
(11)中小企业声明函;
(12)《资格条件承诺函》。
(略)上报名。将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并加盖鲜章发送邮箱:(略)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略)
1.截止时间:2024年7月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略)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略)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7月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略)(略)(略)(略)(略)(略)上发布。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9、(略)
邮箱:(略)

4.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部门:(略)
联系方式:(略)
说明:(略)(略))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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