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CZD
(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6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1:采购公告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因进口设备基本由大型企业生产,中小企业无法满足采购需求,因此中小企业无法或很难提供本项目所需设备,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采购文件约定方式:
(略)
更正为: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采购文件约定方式:
(略)
更正内容2: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增加中小企业声明函。
更正内容3:删除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中的勾选。
更正内容4:采购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符合条件的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4%。
更正为:(5)符合条件的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
更正内容5:第三章采购需求增加(3)根据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
更正内容6:获取:
(略)
更正日期:2024年06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要求不变,本更正公告作为谈判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上述更正内容作相应更改外,谈判文件中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如谈判文件与本更正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供应商请按此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略)
1.采购人: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略)
项目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五、附件
1、更正公告
2、谈判文件
答疑澄清公告(已签章).pdf
FF000E;BB000E;(22;)DD000E;EE000E;答疑澄清公告(已签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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