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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关于变更T401-0112宗地土地合同条款的公示

所属地区:广东 - 深圳 发布日期:2024-06-22
所属地区:广东 - 深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合同公告
更新时间:2024/06/2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略)(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以下简称《土地合同》),(略)等5家单位:(略)
现用地单位:(略)
一、关于土地合同变更事项
(一)(略)申请,(略)终止履行T(略)宗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其所占份额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由政府承接,产权归政府。
(二)T(略)宗地地价款变更为(略)元。
(三)《土地合同》第八条第(七)款变更为:
本宗地100%建筑面积全年期内不得转让。其中:社区警务室、文化活动室产权归政府,由乙方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研发用房由乙方各成员单位:(略)
(四)其余合同条款不变。
二、公示地点:(略)
(一)(略)展厅
地址:(略)
(二)项目现场
地址:(略)
(三)(略)(略)
(略).cn
(四)(略)(略)
(略).cn/ns/
三、公示时间
为期10个自然日,自2024年6月22日至2024年7月1日止。
四、公示意见反馈方式:(略)
(一)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略)
1.至我局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邮寄至(略)(略)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开发利用科,注明“T(略)宗地土地合同条款变更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联系电话:(略)
3.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略)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略)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略)
(四)单位:(略)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附件:(略)位图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2024年6月22日
T(略)宗地项目位置示意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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