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略)ZX
(略)(略)住宅自行公开招租
起始日期2024年06月25日06时00分00秒结束日期2024年07月08日23时00分00秒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在租地址:
(略)
面积/数量1、
(略)A308:32.700平方米2、
(略)A408:32.700平方米3、
(略)A201:32.700平方米4、
(略)A312:32.700平方米5、
(略)A401:32.700平方米6、
(略)A402:32.700平方米7、
(略)A209:32.700平方米8、
(略)A310:32.700平方米9、
(略)A505:50.00平方米10、
(略)A501、A511:65.400平方米11、
(略)A602:32.700平方米12、
(略)A406:32.700平方米13、
(略)A404:32.700平方米14、
(略)A407:32.700平方米权属情况1、
(略)A308:有权属说明2、
(略)A408:有权属说明3、
(略)A201:有权属说明4、
(略)A312:有权属说明5、
(略)A401:有权属说明6、
(略)A402:有权属说明7、
(略)A209:有权属说明8、
(略)A310:有权属说明9、
(略)A505:有权属说明10、
(略)A501、A511:有房产(土地)证11、
(略)A602:有权属说明12、
(略)A406:有权属说明13、
(略)A404:有权属说明14、
(略)A407:有权属说明
资产性质住宅类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否
招租信息
出租期1年免租期无
签订合同期限《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30个自然日招租底价1、
(略)A308:64.22元/平方米/月;2、
(略)A408:61.16元/平方米/月;3、
(略)A201:61.16元/平方米/月;4、
(略)A312:64.22元/平方米/月;5、
(略)A401:61.16元/平方米/月;6、
(略)A402:61.16元/平方米/月;7、
(略)A209:64.22元/平方米/月;8、
(略)A310:64.22元/平方米/月;9、
(略)A505:66元/平方米/月;10、
(略)A501、A511:64.22元/平方米/月;11、
(略)A602:61.16元/平方米/月;12、
(略)A406:61.16元/平方米/月;13、
(略)A404:61.16元/平方米/月;14、
(略)A407:61.16元/平方米/月;
租金支付方式:
(略)
履约条件1、承租方在报名前须充分了解、知悉物业状况,成交以后按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及其补充合同版本签订租赁合同并完全同意相关约定。2、在租赁期间承租方是房屋的实际管理人,在租赁房屋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都由承租方来承担,与出租方无关,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抛物、门窗、水电、燃气等使用不当、在租赁房屋内碰撞、摔倒、摔伤等造成的人身伤害的事故。3、承租方不得从事非法经营及任何违法犯罪活动,不得编造传播反党、反国家、发社会的言论、信息、视频及书面材料,不得以宗教、风水、维权等名义组织、参与聚众闹事、分裂国家、危害国家安全、诋毁国家制度、破坏社会秩序、阻碍民族团结等任何形式的活动和行为。
交易方式:
(略)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经出租人综合评定,综合实力强且与出租人不存在同业竞争者优先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经资格审核后,签订租赁合同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继续自行公开招租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略)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1、承租方应为合法注册并正常经营的企业及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自然人;2、承租方信用不存在污点,不得有不良信用记录,
(略)的企业征信记录或个人征信记录。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1、个人承租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个人征信等;2、企业承租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有效身份证明、征信材料等;3、其他所需材料。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8日23时00分00秒
出租方信息
(略)出租方地
(略)409
业务咨询人员1李先生业务咨询电话
(略)
业务咨询人员2李小姐业务咨询电话
(略)
联系地
(略)409
交易保证金
金额按实际情况缴纳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2024年07月08日23时40分00秒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1、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如租赁房屋遇政府征收征用、城市更新、旧改拆迁、棚改、政府收回房屋及土地、升级改造、因社会公共利益或
(略)建设需要等原因被依法征收征用等情形或因出租方开发改造、规划、整租升级等原因导致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承租方同意在接到出租方书面通知后一个月内无条件配合出租方完成搬迁,并将清空的租赁物业退还出租方。租赁合同及补充合同自承租方收到出租方的书面通知之日自动终止。承租方承诺不对出租方或第三方提出任何赔偿要求,出租方承诺将押金退还给承租方。2、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如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或出租方要求,对租赁房屋进行结构加固及安全整改等情形导致承租方经营中断,出租方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同意无条件配合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或出租方进行整改,并承诺不对出租方或第三方提出任何赔偿要求,且在整改期间承租方继续按租赁合同约定按时支付足额租金;如因整改导致承租方经营连续中断超过两个月的,则承租方可向出租方书面申请按租赁合同第三条约定的租金标准免除超出天数的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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