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中国采购招标网大数据中心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校园在线点餐平台建设及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发布日期:2024-06-24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公开招标
更新时间:2024/06/2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略)建设及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略):NJJC-2024ZB0643)
项目所(略):江苏省
一、(略)建设及配送服务项目((略):NJJC-2024ZB0643),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招标人:(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项目规模:(略)建设及配送服务项目,(略),开展食堂线上订餐、统一配送、评价监督、规范管理等延伸服务。(略)(略)及配套功能,由供应商投资建设及实施。考虑实际需要,同时为进一步维护校园外卖配送秩序,提高师生生活品质,拟公开引入一家供应商在校园内开展外卖配送业务。主要负责服务校内食堂外卖配送、储存等服务项目。具体详见项目需求第四章。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略)建设及配送服务项目
三、(略)建设及配送服务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本次采购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或本次采购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书(复印件)或其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略)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略).cn)、“(略)”((略).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获取:(略)
获取:(略)
(2)线上获取:(略)
②注册成功后,(略)选择项目并填写正确的信息经后台审核通过后方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电子档。请在获取:(略)
③报名、开票咨询电话:(略)-0。
注:如因供应商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无法获取:(略)
文本制作费:500元/份,售后不退。
(本项目文本制作费支持支付宝及转账支付,信息如下:
(略)附件
②开户银行及账户:
(略)名称:(略)
(略)(略)008
开户行:平安银行南京雨花支行
注:供应商支付时请备注项目简称及单位:(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17日14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纸质递交,递交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略)
开标时间:2024年7月17日14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略)
七、其他公告内容
1、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协议一年一签。对上一年度服务工作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协议;在接到委托方通知后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智能取餐柜的建设、(略)等,并通过委托方的验收、投入使用。
2、最高限价:平台运营服务费最高限价为10%,报价可以保留两位小数。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或报价为0,视为无效投标。
3、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采购人:(略)
4、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5、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①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②本项目需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电子版需为投标文件盖公章(红章)正本的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略)名+(略)简写、U盘形式,随纸质文件一并密封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审和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6、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成交人必须向委托方交纳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50万元。履约保证金退还:分建设期和经营期结束后两阶段退还。建设阶段完成并经验收满足邀请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承诺的,退还30万元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经营期满将所有智能取餐柜等设备移机撤场并恢复原状移交后退还余下20万元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因违约扣款的按约定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成交人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自身行为可能给委托方带来的各种损失。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①成交人承担建设的工程未通过验收或整改不到位或拒绝整改或无法整改或整改后影响工程质量的;②提供的货物、服务低于邀请文件要求、响应文件承诺,或检测不合格或提供伪劣产品的。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
九、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8016、(略)-8031


招标人:(略)
招标人:(略)
(略)(略)62497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