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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街道]骆驼街道金邑社区管理用房公开招租项目招租公告

所属地区:浙江 - 宁波 发布日期:2024-06-24
所属地区:浙江 - 宁波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租公告
更新时间:2024/06/2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一、招租条件
本招租项目为骆驼街道金(略)管理用房公开招租项目,招租人(略)(略)居民委员会,(略)。项目已具备租赁招租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租赁进行公开招租,欢迎有意向的承租人参加投标。
二、招租范围与要求
(一)项目概况:位于(略)社区管理用房,水电卫齐全,简单装修。
(二)招租价:标的物现状招租,年租金底价为人民币186300.00元/年(不含税),三年租赁期。租赁期满后,如需续租,应提前3个月向招租人提出申请,经居民委员会通过,报街道同意后可进行续租,续租信息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租金按(略)小微权利规定进行上涨。水、电、网络等费用自行缴纳,装修费用自理,物业费(卫生费)按规定向物业缴纳。租金报价低于底价的为无效报价,无效报价按废标处理。详见招租情况表。
招租情况表
标的
(略)
房屋坐落
面积
(平方米)
底价(元/年)
竞租保证金
(元)
租期
备注
1
(略)东邑阳(略)东南侧
1411.09
186300.00
10000.00
三年
3楼管理用房
注明:1、上述价格不含水、电、网络、其他装修、物业费(卫生费)等费用;
2、凡参加本招租项目的意向竞租人(缴纳竞租保证金)均视同认可本项目设定的招租办法,不得有任何异议。
(三)租赁期限及支付方式:(略)
(四)招租方法:本次招租采用书面一次性报价方法(暗标),按照租金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
(五)房屋使用要求
1、本次招租标的物建议作为办公使用,允许在项目范围所涉及的资产、空间内组织经营符合业态相关规定的业务。原则上不得经营重餐饮、寿品、性保健、屠宰、生鲜相关业务。中标者在经营过程中需符合:法律法规、生产消防安全、环保、环境卫生、垃圾分类等要求。
2、房屋使用用途、装修方案及相应布局设计须经(略)委员会同意后,经业态相关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
3、不得从事国家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行业,且应按照国家规定要求合法诚信经营。
4、其他生产经营过程产生的事项均按照出租方制定的管理细则执行。
5、标的物的全部资产(包括全部产权和建筑物、原设备及配套设施)属于招租人所有,标的竞得人无处置权。租赁期间,资产经鉴定确属无法使用的,由标的竞得人报告给招租人按规定处置。
6、标的竞得人不得以任何方式:(略)
7、在承包房屋期间,标的竞得人自行承担因添置设备、材料等物品产生的所有费用。
8、招租人协助标的竞得人办理投入使用前所需的相关审批手续,由标的竞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并按规定按时缴纳相关费用,承担因拖欠费用所引发的所有责任。
9、标的竞得人须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在承租期间接受招租人(或其授权单位:(略)
10、标的竞得人必须严格遵守消防、治安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做好各项工作,保障消防和人员安全,无条件接受政府、社会和招租人的监督和检查,在租赁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包括给招租人造成的损失)均由标的竞得人自行承担。标的竞得人应遵守国家法律、地方法规和招租人各项规章制度,文明生产、优质服务。
三、意向竞租人资格要求
1、信誉良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
2、及时缴纳竞租保证金的意向竞租人。
3、意向竞租人不得有违规经营、恶意拖欠房屋租金、不能诚信经营、违约等不良行为。对在“信用中国”网站((略).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均不符合本次资格要求。
四、竞租保证金的缴纳
(一)竞租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整。
(二)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方式:(略)
收款人:(略)
(略)(略)007122
开户银行:(略)宁波镇海新城分理处
(三)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1日14时00分(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五、招租文件的获取:(略)
凡有意参加竞租者,请于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7月1日,招租文件获取:(略)
注:(1)请投标人按上述要求获取:(略)
六、竞租时间及地点:(略)
意向竞租人应于2024年7月1日14时00分前至骆驼街道办事处339会议室递交竞标文件,参加竞租活动,逾期未至者将予以取消竞租资格。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租公告和招租结果发布的媒介:(略)(略)(略)-(略)”栏内(https://(略).gov.cn:4011/website/platform?id=330211)。
八、其他
(一)意向竞租人认为招租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租文件之日或者招租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租人和招租代理机构:(略)
(二)公开、公平、公正地组织招租活动,本次招租所涉及的有关有修改、澄清等问题均在本项目招租公告和招租结果发布的媒介:(略)(略)(略)-(略)”栏内(https://(略).gov.cn:4011/website/platform?id=330211),不作另行书面通知,(略)上信息,未浏览到,责任自负。
九、联系方式:(略)
招租人:浙江(略)(略)居民委员会
地址:(略)
招租代理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5
监管及投诉受理单位:(略)
电话:(略)5
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电话:12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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