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股室、单位:
(略)
为贯彻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制定了《
(略)水利领域免行政处罚、从轻减轻行政处罚、免行政强制暂行规定》,请遵照执行。
附件:
(略)水利领域免行政处罚、从轻减轻行政处罚、免行政强制暂行规定.docx
(略)水利局
2024年6月26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免费查看免费推送
尊贵的用户您好。上文****为隐藏内容,
仅对《中国采购招标网》正式会员用户开放。
如您已是本网正式会员请登陆,
如非会员可咨询客服。
|
专属客服:王剑萍 |
电话:18156055077 |
微信:181560550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