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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沪03破636号上海全品室内装饰配套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拍卖全品公司已生效判决未执行到位债权的公告

所属地区:上海 - 上海 发布日期:2024-06-26
所属地区:上海 - 上海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6/2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略)管理人
(略)已生效判决未执行到位债权的公告

(略)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4年7月11日10时至2024年7月12日10时止(延时除外)(略)(处置单位:(略)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略)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进行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略)
3.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交付、过户手续(如有),可能产生的交付、变更登记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本公告中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6.本次拍卖标的为资产包打包拍卖。拍卖标的的所有权的转移,以及自然风险和法律风险的转移,详见本公告第十条。

二、拍卖标的
(略)所持有的下列已取得生效判决但未执行到位的债权,作为一个整体债权资产包,构成本次的拍卖标的,债权价值为7,246,889.97元。
(略)
(略)
被执行人
法院
案件进展
未履行金额(元)
1
(2023)沪0104民初869号、(2023)沪0104执7938号
(略)
(略)(略)人民法院
(略)执行案件终本
147,777.40
2
(2023)沪0115民初56706号,(2024)沪0115执2549号
(略)
(略)(略)人民法院
(略)执行案件终本
161,954.00
3
(2019)沪0115民初59295号,(2020)沪0115执13896号
(略)
(略)(略)人民法院
(略)执行案件终本
826,048.00
4
(2019)沪0115民初59282号、(2020)沪0115执21842号
(略)
(略)(略)人民法院
(略)执行案件终本
4,441,162.00
5
(2023)苏0105执10506号
(略)
(略)(略)人民法院
(略)执行案件终本
400,689.56
6
(2023)苏0691民初898号,(2023)苏0691执1596号
(略)
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略)人民法院
(略)执行案件终本
358,129.00
7
(2022)沪0115民初30075号,(2023)沪0115执38367号
(略)
(略)(略)人民法院
(略)执行案件终本
249,476.00
8
(2024)川1403民初437号
恒大鑫丰(彭山)(略)
四川(略)人民法院
(略)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程序中)
125,401.50
9
(2023)苏0509民初2174号、(2023)苏0509执8462号
(略)
江苏(略)人民法院
(略)执行案件终本
379,291.61
10
(2023)浙1023民初2690号(2023)浙1023执恢1662号
(略)
浙江(略)人民法院
(略)执行案件终本
156,960.90
总金额
7,246,889.97

任何有关本次拍卖标的的瑕疵和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管理人和法院均不承担,可能存在的瑕疵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1.由于拍卖标的为债权类资产,竞买成功后可移交已有部分相关法律文书给买受人(部分案件,管理人未接管到终本执行法律文书,但是可以通过公开途径查询到该案已经终本执行),并与买受人签订债权转让合同,将债权和相应从权利一并转让给买受人。转让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在报纸、网站等地方刊登债权转让通知公告或联系经办法官变更申请执行主体等事项。
2.与债权相关的债务人或担保人或第三方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3.本次拍卖所涉及的资产是债权,已经取得生效裁决,但鉴于应收款类资产特殊性质,请各位竞买人仔细阅读拍卖文件,充分认识拍卖标的的特殊性、风险的不确定性。管理人除部分法律文书复印件外不能提供相关债权凭证等文件资料。
4.竞买人应对应收债权的权利状态、具体金额、回收风险、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调查。管理人不提供任何应收债权真实、准确及可收回的保证或承诺。
5.拍卖成交前,拍卖标的债务人还款的,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至管理人账户、法院账户或由其他第三人收取的款项,均归权利人所有,管理人不向买受人交付上述回款,由此导致相关债权金额减少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本次拍卖未注明或注明不清导致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应收债权完全了解,并接受应收债权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7月7日前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略)

三、咨询看样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均可咨询,有意者请与管理人电话联系具体事宜(联系人:(略)
拍卖标的为债权类资产,不设展示看样,有意者请自行通过公开渠道查询。

四、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被执行人一方、被执行人股东(包括实际控制人)以及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股的关联方不得参与竞拍。

五、优先购买权人
1.目前未发现本拍品有优先购买权人。
2.若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7月7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方式:(略)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略)
本次拍卖起拍价、保证金及增价幅度如下:

拍卖标的
起拍价
(万元)
保证金
(万元)
增价幅度
(万元)
列入清单的全部已生效判决未执行到位债权
507
101
5

七、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1.买受人须自行负责标的物转让的通知事项(如需),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如有)由买受人办理,管理人将给予一切必要的协助。标的物转让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2.本次标的物竞拍成功后,会产生一笔软件服务费,该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付费方式:(略)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略)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请在拍卖成交后3日内完成竞拍尾款支付,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
3.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略)上充值银行。(略)查询,网址:https://(略)-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拍品交付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之时,拍卖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由买受人享有,同时拍卖标的物毁损、灭失等全部自然风险和法律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一、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向的竞买人应自行对标的债权所涉及的企业资产现状等情况进行调查并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风险。
2.参照法释〔2016〕18号《(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略)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略)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3.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管理人咨询电话:(略)(马律师)
法院监督电话:(略)
淘宝技术咨询:(略)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略)管理人
2024年6月26日
附件全品-竞买须知.doc下载
全品-(略)已生效判决未执行到位债权的公告.doc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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