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2024-JQ17-F1029)
我部拟对IT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按照公开招标(综合评分法)方式:
(略)
项目名称:
(略)
三、公示内容
(一)项目预算:270万元
采购项目名称:
(略)
技术参数
数量
单位:
(略)
预算金额(万元)
IT设备维保服务
详见附件
3
年
270.00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3.单位:
(略)
4.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具有本项目按需按时供货服务能力。
7.拟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注册并完善相关信息。(
(略)址https://
(略).cn)
(三)商务、技术要求
(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2024年6月27日7月3日
五、反馈方式:
(略)
供应商如对该项目采购方式:
(略)
(一)需提供以下加盖单位:
(略)
1.意见建议函(格式附后);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可以为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附后);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提交方式:
(略)
在公示期内,将上述材料扫描制成一个PDF格式文件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
(略)@163.com,同时发送提醒查收的短信至项目联系人:
(略)
根据军队采购相关规定,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实事求是、详细具体、理由充分,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提交方式:
(略)
六、联系方式:
(略)
1.项目联系人:
(略)
祝助理电话:
(略)2,
(略)
吴助理电话:
(略)9
2.需求部门联系人:
(略)
办公电话:
(略)2
3.采购管理部门联系人:
(略)
办公电话:
(略)9
4.项目监督人:某医院纪委
办公电话:
(略)5
地址:
(略)
附件:1.反馈意见格式模板
2.商务、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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