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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清江浦区社会工作服务站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 淮安 发布日期:2024-06-26
所属地区:江苏 - 淮安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6/2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项目概况
2024年清(略)社会工作服务站采购项目JSZC-320812-HAFY-C2024-(略)获取:(略)
一、(略):JSZC-320812-HAFY-C(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157.500000万元(采购包1:82.500000万元;采购包2:7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57.5万元人民币;(A包:82.5万元,B包:75万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共2个标包,供应商可自愿选择标包(A、B标包)投标,可以同时报多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每标段的投标文件需单独上传,并在磋商函中注明标段。
A包:服务范围为黄码镇、盐河街道、水渡口街道、清河街道、淮海街道、府前街道、长东街道、闸口街道范围;
B包:服务范围为和平镇、武墩街道、浦楼街道、长西街道、柳树湾街道、清浦街道、清江街道、城南街道范围;
A包配备人员不少于11人,B包配备人员不少于10名。
详见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一年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
2.供应商提供承诺书(详见示范格式六)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3种方式:(略)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略)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第30.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AB包
1.磋商供应商为民政部门登记发放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略)
2.磋商供应商2022年检为合格;
3.磋商供应商具有独立的银行账户。
4.供应商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一)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二)和受托人身份证。
(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略)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略)
2024年06月26日至2024年07月03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略):30(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时间:(略):30(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全流程不见面交易采购注意事项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交易”模式,通过“(略)”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公布报价、澄清等交互环节。相关要求和说明详见第一章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18条。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略)
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单位:(略)
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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