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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宿松国家粮食储备库新建1万吨粮食仓储物流项目澄清公告

所属地区:安徽 - 安庆 发布日期:2024-06-26
所属地区:安徽 - 安庆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6/2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公告公示信息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安徽宿松国家粮食储备库新建1万吨粮食仓储物流项目((略):H7GC24A01G027)招标文件澄清如下:
(略)
原招标文件内容
修改后内容
1
专用合同条款-12.2预付款
(略)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预付款支付期限:/。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略)
(略)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执行通用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12.2预付款
(略)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暂估价)的10%。
预付款支付期限:发出开工通知7天内。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略)
(略)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支付前7天内。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银行保函、第三方担保或者保证保险。
2
专用合同条款-(略)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1)工程开工后每月支付上一个月经核定的验收合格的工程价款的85%;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工程价款的90%;
(3)经审计后支付至审计价款的97%;
(4)余款3%作为质量保证金,竣工结算审核完成,承包人提交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定案金额的3%为质量保证金后,一次性付清工程款。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复验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工程质量保证金保函保险有效期与缺陷责任期截止时间保持一致)。工程质量保证金的形式可为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
专用合同条款-(略)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按每月计量周期进行支付。即每月末,发包人根据核实签认的合同内工程形象进度办理期中进度款结算,期中进度付款金额为当期所核实签认进度款的85%(在支付工程进度款中按进度款支付比例扣除预付款,扣完为止)。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完成备案后付至经审核已完成工程量的90%,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其他机构结算审定后付至审定价款的97%,竣工结算审核完成,承包人提交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定案金额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后,一次性付清工程款。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退还(工程质量保证金保函保险有效期与缺陷责任期截止时间保持一致)。工程质量保证金的形式可为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
除上述内容外,此项目其他内容不变。招标内容与此不一致的,以此澄清为准。此澄清作为对此项目的补充,其内容为此招标项目的组成部分。
给各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略)
2024年06月26日
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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