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2024年电动叉车充电桩项目
招标公告
(略)的委托,
(略)2024年电动叉车充电桩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
(略)
建设单位:
(略)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控制价:49.9474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建设地点:
(略)
项目概况:宁波大榭集装箱码头电动叉车充电桩项目,由2套分体式直流充电机和充电终端以及3套一体式直流充电机组成。
(略)CFS仓库北侧和H
(略)上,3套一体式直流充电机安装在桥吊保养间、龙门吊保养间、
(略)。其中2套分体式直流充电机需要配置200kW功率单元,后续可直接增设充电终端,本期每套充电机先配置3个充电终端(后续可直接扩展2个充电终端)。本项目包工包料,含设备以及土建基础、电缆敷设等(具体工程量见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质量要求: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及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具体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国家规范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具有有效的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经理:
(略)
3.4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1名,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并于开标时提交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统一要求为2024年2-4月)。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
(略)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如不满足以上资格审查条件之一的,资格后审不予通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4.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略)
4.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4年6月27日至2024年7月3日16:00时。
4.
(略)数字证书的投标人,
(略)CA数字证书,
(略)进行查看。
4.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请转账至指定账户,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0.8万元。
5.2投标人应于2024年7月8日16:
(略)汇入指定账户。
5.3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单位:
(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10日9时00分整(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略)
线上递交方式:
(略)
7、开标时间地点:
(略)
7.1本次招标将于2024年7月10日9时00分在“浙江海港投标管家”平台在线公开开标。
注意事项:1、本项目为远程开标,投标人无需另行委派代表抵达开标现场。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三十分钟内在“浙江海港投标管家”工具端—进入项目—开标—远程开标模块,点击“确认开标结果”按钮进行确认,如超时未确认,视作投标人已对开标结果确认无误。
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中标单位:
(略)
8、联系方式:
(略)
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李先生电话:
(略)3
招标代理: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略)咨询电话:
(略)0
CA咨询热线: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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