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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债权申报公告及附件公开时间:50分钟前公开人:
(略)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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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债权人:
2024年6月17日,
(略))。
为保证债权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
(略)债权人申报债权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债权人应当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1、债权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7月17日下午17点(申报接待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债权申报地址:
(略)
3、债权申报联系人:
(略)
4、未申报或者逾期申报的法律后果
债权人未在2024年7月17日前申报债权的,可以在最后一次破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之前、或者和解协议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之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5、申报方式:
(略)
二、申报人提供债权申报材料的注意事项
1、债权人必须填写债权申报表及附表,同时按照《债权申报需准备的材料清单及说明》的内容准备有关材料。
2、《债权申报表》、附表及证据材料一式两份。证据材料应当按照《债权申报需准备的材料清单及说明》的顺序整理,并按管理人提供的《债权申报文件清单》填写提交文件名称:
(略)
3、债权申报表填写需注意:
(1)申报债权的金额:申报的债权金额必须具体明确。
(2)利息计算说明:自破产清算申请受理时即2024年6月17日起停止计息。利息金额的计算必须注明计算依据并附计算说明。
4、申报人对自己提出的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申报人的事实主张以及无法提交原件核对又无正当理由的,由申报人承担不利后果。申报人提交的材料不符合管理人要求的,管理人有权要求限期修改后再行接受。
(略)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日
附件:
1、《债权申报需准备的材料清单及说明》
2、《
(略)债权申报表及附表》
3、《授权委托书》
附件债权申报通知-1号-新世家.docx下载
债权申报通知-1号-新世家.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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