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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东开发区主要交通道路配套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新疆 - 昌吉 发布日期:2024-06-26
所属地区:新疆 - 昌吉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6/2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准东(略):ZDXG-2024-XM38-BD02)
项目所(略):新疆维吾尔(略),昌吉回族自治州一、招标条件本准东(略)配套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49.93万元,(略)。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略)交通安全警示设施,(略)线轮廓灯7处742个、道路指示牌19块、(略)2套、太阳能黄闪警示灯4处、信号灯1处;完善11个路口照明设施,(略)灯38盏、中杆灯14盏、敷设电缆4590米;(略)8套、消防水鹤5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准东(略)配套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监理;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准东(略)配套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监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同时具备有效的综合监理资(略)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略)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本单位:(略)
(4)监理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监理合同(第一部分)、竣工验收证明材料),2023年1月1日之后新成立的投标企业不做业绩要求;(5)项目总监业绩要求: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
(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监理合同(第一部分)、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总监理工程师;(6)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略)
(7)不良行为记录是指: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主要是近年申请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证明或企业自行承诺无不良行为记录,并加盖企业公章。
(8)投标单位:(略)
(9)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略).cn)、(略)(略).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0)单位:(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0日16时00分递交方式:(略)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0日16时00分开标地点:(略)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7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9月12日;总工期:60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二)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三)(略)
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准东经济技术(略)规划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招标人:(略)
招标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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