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块概况
(略)(I13-02)地块(江自然资源条(2024)005号)(以下简称“本地块”)位于
(略))可知,本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略))中规定的建设用地中第一类用地(居住用地(R))。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受委托,
(略)开展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工作,
(略)(I13-02)地块(江自然资源条(2024)005号)内的土壤污染状况进行调查。
二、地块使用现状和历史
本地块内一直为农田和农户宅基地。
三、地块未来用地规划
根据《
(略))可知,本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
四、调查情况
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查阅历史资料可知,地块内历史不存在工业企业、规模化养殖场、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未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工业废水污染等,造成土壤污染的可能较小。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未受到污染。
根据快检结果可知:所有点位的砷、镉、铜、铅、汞、镍监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略))表1中规定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铬参考《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2978—2023)表1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铬的检测结果远小于该参考筛选值。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资料收集可知,地块历史未存在工矿用途,无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工业废水污染等,土壤受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五、初步调查结论
根据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该地块内及
(略)域当前及历史上不存在可能的污染源,此阶段调查工作结束,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以作为第一类用地进行开发利用。
附件1:
(略)(I13-02)地块(江自然资源条(2024)005号)土壤污染状况现状调查报告-副本.pdf7.1MB,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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