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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创新药物成药性评价中心工程材料及相关检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DCFGCS028240035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发布日期:2024-03-19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3/1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项目概况
(略)工程材料及(略)上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略):DCFGCS(略)(略):NJYT-(略)C)
2、项目名称:(略)
3、采购方式:(略)
4、经费性质:财政性资金
5、预算金额:95万元
6、最高限价:按照江苏省建设厅、江苏省物价局核定的《江苏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标准》(苏价服【2001】113号文(文上无收费标准的收费项目参照企业收费标准))报费率:
自检项目,最高费率:95%;
代送检项目(投标人资质范围外的检测项目),最高费率:95%;
监督抽检部分(以报告监督抽检章为准),最高费率:95%。
(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7、采购需求:(略)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建筑材料检测工作提供相应的服务。检测单位:(略)
8、合同履行期限:“(略)工程项目”施工存续期间,即本工程开工之日至竣工之日止。
9、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
10、本项目是否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是。
1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依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如为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提供近半年(2023年8月至2024年1月)中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略)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4、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略)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编入响应文件中)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由采购代理机构:(略)
三、获取:(略)
时间: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3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1)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相关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2)文件领取登记表(格式自拟,包含供应商名称:(略)
(3)文件费用采用支付宝转账,转账请备注“单位:(略)
(4)未按上述要求获取:(略)
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4月1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2024年4月1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略)站发布。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略)和少数民(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信用担保等。
3、以上公告内容若有变更将通过原采购公告媒体发布,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关注原采购公告媒体有关本采购项目有无变更公告。(略)站公告导致误投标,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请各供应商领取本次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磋商准备,按采购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邮编:211100
Email:(略)@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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