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对下列拟出让海域进行公示,公示期20个工作日(从2024年6月28日起),如对所公示用海有异议或有听证要求,请在公示期内向
(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
(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略)联系电话:
(略)
(略)联系电话:
(略)
项目名称:
(略)
拟出让海域位置
用海面积
用海类型
用海方式:
(略)
拟出让最高期限
西白莲岛东南侧2024-3号拟出让海域
(略)(略)西白莲岛东南侧海域
约0.98公顷
工业用海——船舶工业用海
透水构筑物和港池、蓄水等
拾伍年
附位置图
(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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