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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第一批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所属地区:安徽 - 淮南 发布日期:2024-03-19
所属地区:安徽 - 淮南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3/1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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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第一批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发布日期:(略):37来源: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作者:中小企业科阅读次数:次字体:[大中小]背景颜色:
(略)(园区)经信部门:
根据《安徽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皖经信中小企函〔2022〕140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要求,现将2024年第一批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标准
详见《实施细则》中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略).cn/sy/wjgg/(略).html),已被认定为创新型中小企业的,不参与评价。
二、组织实施
1.(略)(略).cn),如实填报并提交企业相关信息、上传佐证材料。
2.(略)(园区)经信部门根据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对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抽查,初审通过(略)经信局推荐,(略)
三、工作要求
(一)(略)(园区)经信部门要扎实做好《安徽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扩面认定管理办法》等政策的宣贯解读,会同发改、住建、农业农村、商务、文旅等部门广泛动(略)内一二三产企业中的高新技术企业和获得过省级以上科技奖励、拥有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等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报尽报,并做好申报指导工作。
(二)2021年及以前年度认定的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同时未被认定为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建议参与此次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三)申报企业严格按照清单(附件2)提供佐证材料,每项佐证材料加盖企业公章后扫描为1个pdf文件,按清单顺序汇总整理后,压缩为1个压缩包上传(大小不超过300M)。若佐证材料缺失,将影响最终评价结果,(略)提交后,及时与(略)区联系确认。
(四)(略)区(园区)经信部门对照评价标准,严格把关,(略)中上传的佐证材料,(略)评分,查询核实企业信用,按要求做好实地抽查,于4月30日前将推荐行文及汇总表(附件1)报市经信局。
(略)技术支持电话:(略)
市经信局咨询电话:(略)

附件:1.创新型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
2.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佐证材料清单
3.企业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模板)
4.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
附件1-4.docx



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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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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