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取得
(略)玉兰大道东侧、
(略)南侧、
(略)西侧、春分街北侧95100.8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维护方案(
(略)山
(略)东南
(略)控制性详细规划DN
(略)、04、05、06地块动态维护方案)已经
(略)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2024年第2次会议研究通过。
现建设单位:
(略)
一、原规划条件(淮自然资规条件〔2021〕22号)
主要内容为:地块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DN
(略)、DN
(略)地块)、公园绿地(DN
(略)、DN
(略)地块),二类居住用地约67675.39㎡,公园绿地约27425.44㎡;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1.8,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建筑高度≤66米。商业计容建筑面积≤居住用地总计容建筑面积的8%。该地块范围内可规划最大计容建筑面积为121815.702㎡,其中商业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9745.25㎡。机动车:住宅按1.1车位/户设置,商业、公共服务设施等按0.8车位/100㎡地上建筑面积设置;非机动车:住宅按1.0车位/户设置,商业、公共服务设施等按5.0车位/100㎡地上建筑面积设置。建筑退让玉兰大道红线(80米)不小于35米(退让绿线不小于15米),退让和畅街红线(24米)不小于12米,
(略)红线(24米)不小于15米,退让春分街红线(36米)不小于15米,
(略)展宽增加退让,退让水系两侧绿线不小于5米(退让蓝线不小于20米),退让其他相邻地界符合《
(略)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及相关标准的要求。
二、变更后规划条件
主要内容为: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城
(略)服务设施用地(DN
(略)地块)、公园绿地(DN
(略)地块),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城
(略)服务设施用地约67675.39㎡,公园绿地约27425.44㎡。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容积率≤1.8,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建筑高度≤80米;公园绿地绿地率≥85%(不含水系部分)。商业计容建筑面积≤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城
(略)服务设施用地总计容建筑面积的8%。该地块范围内可规划最大计容建筑面积为121815.702㎡,其中商业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9745.25㎡。机动车位:住宅按1.1车位/户设置;商业、公共服务设施等按0.8车位/100㎡地上建筑面积设置。非机动车位:住宅按1.0车位/户设置;商业、公共服务设施等非机动车按5.0泊位/100㎡地上建筑面积设置。
(略)红线(24米)不小于15米,退让春分街红线(36米)不小于15米,退让水系不小于20米且退让西侧、北侧用地界限(绿线)不小于5米。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
(略)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予以公示。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若存在利害关系人对拟变更DN03-01街区地块规划条件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
(略)
(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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