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年06月28日
(略)(略)水利局的委托,对
(略)渡口联合泵站改造工程监理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
(略)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2、
(略):株天财采计[2024]000045号
3、
(略):SZHR-
(略)
4、采购项目预算:532419.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评标方法:g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
6、合同定价方式:
(略)
7、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t磋商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2%;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略)
包名/包名称:
(略)
简要技术要求
采购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
(略)渡口联合泵站改造工程监理项目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532419.00元
¥532419.00元
1、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1.3要求投标人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1.4有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记录声明函;
1.6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略).cn)、
(略)(
(略).cn)、“信用湖南”网站(
(略).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略)查询结果),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略)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2.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
(略)公
(略)场主体单位:
(略)
2.3本项目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最低配置,至少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专业监理工程和监理员采用承诺制)。
2.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水利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拟派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利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拟任监理员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员培训合格证书。
3、单位:
(略)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本项目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
四、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供应商资格声明、磋商邀请回复确认函(格式见附件);
3、符合基本资格条件和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
4、其他说明:应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需清晰可见并逐页加盖供应商单位:
(略)
五、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公告第三条和第四条规定提交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叁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
(略)
六、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
(略)
2、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
(略)
七、确定邀请供应商
1、采购人:
(略)
2、采购人:
(略)
八、获取:
(略)
1、获取:
(略)
2、获取:
(略)
3、获取:
(略)
九、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略)
1、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略)
3、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
(略)
十、公告期限
1、1、
(略)(
(略).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磋商公告,公告内容以本磋商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磋商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十一、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
(略)
2、潜在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
(略)
十二、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十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略)
1、联系人:
(略)
2、电话:
(略)8
十四、采购人:
(略)
1、采购人:
(略)
(1)名称:
(略)
(2)地址:
(略)
(3)联系人:
(略)
(4)邮编:412000
(5)电话:
(略)8
2、采购代理机构:
(略)
(1)名称:
(略)
(2)地址:
(略)
(3)联系人:
(略)
(4)邮编:412000
(5)电话:
(略)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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