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城区厨余(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三期)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服务(第二次)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1.
(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1.2本项目为企业自主比选项目,比选组织形式为自行比选。比选人选择的比选代理机构:
(略)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比选范围:
(略)城区厨余(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三期)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2.2服务期: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计划于2025年3月31日开始项目联动调试),具体检测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3服务地点:
(略)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
(略)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略)须为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类别至少包含:主体结构工程检测类、钢结构工程检测类、见证取样检测类、建筑幕墙工程检测类、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检测类、建筑节能与智能检测类、建筑地基基础质量检测类)并具有省级及
(略)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的企业(单位:
(略)
(略)财务要求:近3年无连续亏损(新设立企业自设立以来);
(略)类似业绩要求:
近年(2021年7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共具有不少于2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个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质量检测服务业绩;
(略)信誉要求:不存在比选申请人须知第
(略)项规定的限制参选的情形;
(略)拟派项目经理:
(略)
3.2其他要求
(略)各比选申请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参选,可中选的标段数量为1个。
(略)企业注册地不
(略)域内的省外企业须
(略)(略)页截图。
3.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略)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略)法务合约部领取比选文件。
4.2领取比选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①单位:
(略)
②比选申请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出示原件);
4.3比选申请人领取比选文件后,如确认参与本项目比选,
(略)(
(略))完成注册,并在比选文件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内点击报名,无需上传电子版参选文件。
4.4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22日9时30分,
(略)(
(略)侧门2楼,具体开标室详见当天大屏幕显示)。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
(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
(略)》(网址:
(略).cn/)、
(略)网站(网址:
(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略)
比选人: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270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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