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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金丰粮食储备有限公司职工食堂装修服务采购网络竞价公告

所属地区:四川 - 广安 发布日期:2024-06-28
所属地区:四川 - 广安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网上竞价
更新时间:2024/06/2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根据工作需要,(略)(采购人:(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人:(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含税总价102001.3元。
注:本项目按整体同比例下浮比例进行报价,竞价起始价为100%,如在最高限价的基础上总价及各项单价统一下浮10%,则在竞价时报价为90%。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采购要求
(一)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详见附件1(附件请到项目公告页面自行下载)。
注:
(1)最终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运输费、安装费、上下车费、自身材料耗损及保险费、风险费、税费、管理费等全部费用,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供应商负责。
(2)合同单价及总价按供应商报价整体同比例下浮。
(二)完成期限:40个日历天。
(三)质量要求:除按工程量清单及说明施工外,还必须严格满足国家颁布的现行施工工程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并通过采购人:(略)
(四)付款方式:(略)
(五)验收:
1.验收标准:按照国家和行业相关质量标准和规范要求,以及竞价公告的规定及合同条款内容进行验收。
2.质量要求:应严格按照本合同中注明的规格、型号、材质等质量参数要求供货,严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3.严格按工程量清单及配套设施规格参数表、供货合同文件、公告的承诺进行验收,因供货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与采购人:(略)
4.验收方式:(略)
5.安全责任:工程在施工整个工程活动期间,在工程实施地点:(略)
(六)现场踏勘: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可视自身情况进行现场踏勘。
注: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未现场踏勘为由放弃成交资格等,否则其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附件2合同主要条款(附件请到项目公告页面自行下载)。
三、参与方式:(略)
(一)参与方式:(略)
注:在规定期限内未按要求上传资料或缴纳保证金的,不能进入竞价环节。
(二)请各参与竞价的供应商按以下要求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交纳金额:(略)
保证金交纳时间:公告期内。
保证金交纳方式:(略)
①以现金形式。须通过供应商实名银行账户转账方式:(略)
②以保函形式提交。(略)系统申办保函。保函或保险合同的生效时间最迟不晚于公告截止时间,在竞价有效期内(60日)保持有效。
(三)保证金的退还
(略)广安分所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略)广安分所将成交供应商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原渠道无息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交易保证金,(略)广安分所将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无息退还。保函方式:(略)
(四)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略)
1.在采购人:(略)
2.成交后放弃成交资格(法律法规规定的免责的除外)、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不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
3.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本项目采购公告的规定与采购人:(略)
4.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本项目采购公告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如有)的;
5.供应商提供了虚假资料响应本采购项目的;
6.所有参与本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
7.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
注:供应商未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的,采购代理机构:(略)
(五)履约保证金:
1.合同含税金额的5%(精确到元)作为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应在与采购人:(略)
2.履约担保形式:现金。履约担保必须通过成交供应商实名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略)
(六)采购合同签订
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略)
四、供应商基本要求及需提交的资料
(一)在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鲜章】
(二)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个体工商户提供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注: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五、成交规则
(一)公告期:2024年6月29日09:00至2024年7月3日17:00。
1.公告期满,如公开未征集到三家符合的意向供应商,则自动终结公告。
2.公告期满,如公开征集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意向供应商,(略)络竞价的方式:(略)
(二)根据本公告和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略)广安分所在公告期结束后,对意向供应商的材料和资格进行审查。
(三)(略)广安分所组织竞价,(略)络竞价(反向多次)的方式:(略)
(1)竞价起始价:100%;
(2)减价幅度:1%;
(3)限时报价期:10分钟;
(4)延时报价期:120秒/每轮;
(5)竞价时间:代理机构:(略)
(四)成交供应商确定后,(略)广安分所在3个工作日内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
六、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各包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二)意向供应商参与成功,即代表其对本公告所有规定充分理解并完全响应。
(三)意向供应商应认真考虑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切价格风险因素,包括政策性调整、技术性调整、人工等物价上涨,任何因价格波动因素而要求采购人:(略)
(四)在参与本项目过程中若发现意向供应商围标、串标、挂靠嫌疑,采购人:(略)
(五)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经采购人:(略)
(六)本公告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其中未明确事项可根据法律法规、采购人:(略)
(七)(略)上进行公示,请供应商自行查看。
七、采购代理服务费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略)广安分所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人民币(略)。收款账户如下:
收款单位:(略)
开户银行:(略)广安分行
(略)(略)4
八、公告发布渠道
(略)(http://swueecg.com/)、(略)(略))、(略)(https://gasggzy.cn/)以公告形式发布。
九、联系方式:(略)
采购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邮箱:(略)
(略)咨询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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