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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世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南丰县嘉禾商业街(国安路至交通路段)道路新建工程(K0+600-K0+783.596)项目(项目编号:JXSW2024-NF-012) 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江西 - 南昌 发布日期:2024-06-29
所属地区:江西 - 南昌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6/2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代理机构:(略)
采购单位:(略)
响应时间:(略):(略)-0523:59
开标时间:(略):30
招标地点:(略)
详细地址:(略)
收费标准
(略)服务费:-
(略)关于(略):JXSW2024-NF-012)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
(略)嘉禾商业街((略)段)道路新建工程(K0+600-K0+783.596)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https://(略))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略):JXSW2024-NF-012
2.项目名称:(略)
3.采购方式:(略)
4.预算金额:(略).85元
5.最高限价:(略).14元
6.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略)
数量
单位:(略)
简要技术服务要求
(略)嘉禾商业街((略)段)道路新建工程(K0+600-K0+783.596)项目
1

详见“第四章、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项目施工并进行竣工验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如供应商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略)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或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所在年份前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磋商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磋商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无不良记录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或磋商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或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罚款等行政处罚。
2、磋商时响应供应商须提供信用证明(操作步骤:①登录“信用中国
(略).cn/”首页,在“信用信息”(略)全称搜索,然后将全部搜索结果截屏打印;②(略)(略).cn”首页,点击“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入,(略)全称搜索,然后将搜索结果截屏打印。)”注:响应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略)”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资格信用(略)行为记录全部搜索结果截图打印加盖公章】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略)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原件扫描件】
②外埠来赣投标施工单位:(略)
(略).cn)上企业及相关人员备案查询截图;【提供企业及相关人员备案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特别提醒:根据以上要求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见附件9-2),若不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磋商截止时间前按以上要求递交资料文件作为资格审查,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无效响应,同时供应商应当将要求提交的所有材料进行扫描,编制到响应文件中,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三、获取:(略)
1.时间:2024年7月1至2024年7月5日(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2.地点:(略)
3.方式:(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7月11日下午14:30时(北京时间)。签到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资料及响应供应商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响应文件资料或响应供应商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的,将不予受理,作无效响应处理。
2、地点:(略)
五、开启
1、时间:截止时间:2024年7月11日下午14:30时(北京时间)
2、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布媒介为:(略)(https://(略))。
2.(略),逾期响应无效。届时请各响应供应商的法人或经法人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纸质磋商响应文件(一正贰副)出席开标大会。其中由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出席磋商会议的须提供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若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磋商会议的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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