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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公告】转:安徽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商业综合体经营权招租标的1:东区

所属地区:安徽 - 合肥 发布日期:2024-07-01
所属地区:安徽 - 合肥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租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0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略)L12024AH(略)
标的名称:(略)
出租底价71.8万元/年
出租面积(平方米)560.43
挂牌开始日期(略)
挂牌截至日期(略)
出租方情况
出租方名称:(略)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000024Q
招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租赁期限3
租赁期限单位:(略)
租金调整方式:(略)
是否有免租金装潢期是
免租金装潢期时间30
免租金装潢期时间单位:(略)
资产概述1、出租标的位于安徽职业技术学院。
2、标的挂牌价为年租金,标的年租金按此次竞租实际成交价计算,租金每6个月1付,先付款后使用,第二次及以后须提前15天支付租金。标的租期均为3年,免租金装潢期均为30个自然日(原租户无免租金装潢期)。
3、标的履约保证金为前三个月实际月租金之和,具体条款由租赁双方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承租方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前须交纳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分别转到出租方指定账户,该履约保证金于合同期满且无承租方责任后不计息退还。
4、标的均有出租。
5、出租标的起租期以出租方实际交付房屋时间为准,出租标的面积以实际移交为准,不因此影响最终实际成交价格;承租方不得在承租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6、现场勘察联系人:(略)
其他招租条件1、(略)“皖e云”系统(网址:https://(略).cn),线上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并按本公告约定交纳竞价保证金(不计息),(略)收款银行账户,意向承租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竞价保证金后获得评审资格。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及线上确认保证金交纳详见“皖e云”系统“(略)”——“用户指引”。
2、意向承租方线上办理承租登记手续时,须通过“皖e云”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提交材料要求:所有材料扫描原件提交至“皖e云”系统,并保证提交材料内容完整、清晰可辨):
(1)意向承租方为法人的,须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者(负责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经办人的身份证,公司章程等,意向承租方同意承租的内部决策文件(或同意承租的内部决策文件及批复文件);
(2)意向承租方需提交承诺函,承诺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法定代表人非出租方职工、各种形式的合同工、下属企业职工及其直系亲属;
②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且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③承诺为品牌直营店,(略)在职职工。
(3)本公告“承租方资格条件”、“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栏要求的相关资料。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或盖有本单位:(略)
3、(略)提交评审材料。
(1)评审材料要求:根据《安徽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商业综合体经营权招租项目评分标准》(详见公告附件)提供相关得分支撑材料,按附件封面规定格式加盖单位:(略)
(2)一次性报价文件要求:按附件规定格式加盖单位:(略)
(3)评审材料提交地址:(略)
(4)评审当日,意向承租方须派遣参与本次招租活动的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至评审现场,并保持手机畅通,随时接受评审专家问询。评审时间和地点:(略)
4、承租方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略)将承租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扣除服务费后的剩余款项转入出租方指定账户。未能被确定为承租方且不涉及竞价保证金扣除情形的,(略)在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全额竞价保证金(不计息)。
承租资格条件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法人均可参与竞租;
2、一个意向承租方不可同时登记竞租标的1、标的2;
3、不接受个体工商户、自然人、其他组织、联合体参与竞租;学校职工、各种形式的合同工、下属企业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承租和经营。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1、意向承租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意向承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出租方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略)政规定;申请承租登记的意向承租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承租方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各出租标的均不得从事娱乐、赌博、棋牌、洗浴、传销等行业,不得从事对环境有污染、(略)吧、游戏厅和违反出租方有关管理规定的其它经营项目。不得出售易燃易爆品、假冒伪劣商品、不健康的文化书籍及音像资料,不准出售香烟等违反学校相关规定危害学生身心健康的商品及其国家规定的违禁商品,白酒(含酒精类的饮品)仅对教职工出售并设立教职(略)。不准售卖加工食品,只能出售成品。禁止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业。为满足师生校内日常生活综合需求,出租标的用于经(略)及为校园提供配套服务。各标的承租方还须注意的其他事项:
(1)标的1,东区、标的2,西区各设立一家直营连(略),西(略)自营面积不得低于总经营面积(896㎡)50%,东(略)自营面积不得低于总经营面积(560.43㎡)40%。
(2)租赁期内,承租方须确保学生生活商品的正常供应,所经营的所有商品价格必须符合政府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价格标签需符合政府行业监管部门的要求,并在商品旁醒目位置明码标价,出售商品价格不得高于(略)内校外同品牌直(略)商品的价格(特价商品除外),并保证商品质量,品种满足师生需求,且校(略)所有消费均支持出租方校园一卡通结算。
(3)新增经营项目须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随意更改经营项目和范围。为满足师生需求,按照出租方管理规定并批准许可后,承租方可以适当引进第三方服务类经营项目(如理发、打字复印、水果经营、手机及电脑维修等)。承租方可自主经营也可引入相应的合作方,经出租方同意后,承租方可自行与各合作方签订合作协议。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随意更换合作方。
(4)承租方与引进的合作方须签订《委托经营合同(协议)》,合同中须载明经营项目、租赁房屋面积、装修装潢费用计算方法、平摊面积多少、租金标准、租金、押金等费用须在委托经营合同(协议)标清注明,委托经营合同(协议)须报出租方审核同意后生效,同时将生效后的委托经营合同(协议)报出租方备案。
(5)承租方收取合作方每月租金标准不得高于此次竞租实际成交价的单价,水电费用标准不得高于出租方核定的收费标准。
(6)承租方根据经营情况,可适当收取合作方押金。严格按照下列规定一次性(三年经营期限内)收取合作方押金:经营店面积≦20㎡,(略);20㎡<面积≦30㎡,(略);30㎡<面积≦40㎡,(略);>40㎡,(略)。合作方在经营期间中途申请退出经营,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合作方退出,同时在双方无经济纠纷的情况下,承租方应一次性无息退还押金。
(7)第三方服务类经营由承租方统一管理,承租方及合作方商铺须服从出租方管理部门在商品价格、服务收费、服务质量、综合素质上的监督管理。
(8)承租标的所有的经营管理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管理各家合作方的责任。因承租方及各合作方的经营管理产生的任何经济纠纷与法律责任均与出租方无关,由承租方自行解决,且不得影响出租方正常教学、工作、生活等秩序,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如因自身经营行为造成出租方损失的,应予以全额赔偿。
5、出租标的按移交时的现状进行移交,出租标的内遗留的杂物等由承租方负责清理。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经营或承包、托管等经营名义)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整体转让所承租的房屋,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可无条件收回所出租的房屋,并不予任何形式的补偿。
6、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等相关费用。
7、租赁期内,承租方以及承租方引入的合作方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出租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8、承租方须对工作人员、车辆等进行管理,以保障校园秩序和安全。开学期间及假期的营业时间须服从学校统一安排,做好商品的供应保障。
9、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租期内承租方要求提前退租的,应提前30天提出书面申请并签章,并承担违约责任。如因法律法(略)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10、《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交还出租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11、承租方自《成交结果确认书》出具之日起,(略)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接出租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12、《租赁合同》签订要求:
(1)出租期限三年。合同采用1+1+1签订方式:(略)
(2)续签条件。合同期满前30日,出租方对承租方的经营情况从师生满意度、商品价格和质量调查、遵从出租方相关规章制度等方面进行考核。如承租方经营状况良好,无违约行为,则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3)租赁期内,承租方须服从出租方管理,遵守出租方相关规定。经出租方查证,发生违约行为的,且未在出租方第一次书面通知后整改的,扣除履约保证金总额的10%,未在出租方第二次书面通知后整改的,扣除履约保证金总额的30%,未在出租方第三次书面通知后整改的,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解除合同。由此所带来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合同终止。《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方对出租标的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并将出租标的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交还出租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13、保证金不得由他方代缴。
14、为保护出租方的合法权益,保护真实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出租方再次作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竞价保证金,即视为对本次招租事项充分了解并完全接受标的全部情况。非因出租方的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缴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的补偿:
(1)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或未提交评审材料的;
(2)意向承租方未提交评审材料及一次性报价文件的;
(3)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和《租赁合同》的;
(4)意向承租方提供虚假材料经查实确认的。
15、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所附《房屋租赁合同》(式样)。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略)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自然日
价款支付方式:(略)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略)
其他竞价说明1、公告期内若仅征集到1家符合条件意向承租方,则由组织方组织出租方代表进行资格评审,通过资格评审则以协议方式:(略)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略)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否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否
保证金设定
交纳时间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标的资产信息
不动产
标的状态占用
类型其他
出租标的地址:(略)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联系人:(略)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略)
交易机构联系地(略)
https://(略).cn/zc.html#/zcDetail02?ZCID=10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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