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维保等总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
(略)(略)对以下项目内容进行单一来源谈判采购,
(略)作为单一来源商定供应商,现予以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
(略)
项目名称:
(略)
(略):LSRY-ZB2024-Z001
二、采购明细
(略)
名称:
(略)
(略)名称:
(略)
招标期限
预算(元/年)
1
快递柜投放
(略)
3年,合同一年一签
800
2
(略)维保
(略)
3年,合同一年一签
9000
3
(略)维保
(略)
3年,合同一年一签
12000
三、合格单一来源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资格要求(请根据此项内容填写《资质响应表》,并逐条标注响应页码)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即2023年12月-2024年5月期间)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在“信用中国”网站(
(略).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1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的要求,本项目小型、微型企业在评标时享受扶持政策。所称小型、微型企业须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和第四条的规定,采购货物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
(略)或者注册商标),不限制供应商企业规模。(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格式))
3.2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详见格式)。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主要为工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丰巢智能柜:柜机落地在邮管局备案。提供《
(略)点备案回执》
四、报名事宜
接收时间:2024年7月1日8:00至2024年7月5日17:30
接收材料:《三、资质要求》发送至采购办邮箱:
(略)
五、开标事宜
开标时间:2024年7月8日14:30(请服务商提前10分钟到场签到,过时即取消资格)
开标地点:
(略)
六、本次单一来源谈判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人: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地址:
(略)
2.项目联系方式:
(略)
项目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附件:
(略)维保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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