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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绣湾工程电气设备采购(标段四低压柜、所内动力箱、低压电缆分支箱、计量箱) 资格后审公告(重发公告第2次)

所属地区:江苏 - 南通 发布日期:2024-07-01
所属地区:江苏 - 南通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资格预审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0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星绣湾工程电气设备采购(标段四低压柜、所内动力箱、低压电缆分支箱、计量箱)资格后审公告(重发公告第2次)发布时间:19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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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信息
(略)(略)
发布时间(略):00:00(略)
投标截止时间(略)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招标行业分类房建
相关产品低、低压柜、低压电缆分支箱
联系方式:(略)
共2条收起
蔡先生(略)6
顾超男,王伟(略)
正文内容
星绣湾工程低压柜、所内动力箱、低压电缆分支箱、计量箱采购项目
(三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星绣湾工程项目已由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略),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电气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略)项目地点:(略)
(略)项目规模:本次招标1个标段,低压柜、所内动力箱、低压电缆分支箱、计量箱。
(略)合同估算价:298万元。
(略)交货期要求:合同签订后20天内交货,具体时间以招标人:(略)
(略)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3.2投标人提供以下相应的货物所需材料:

货物名称:(略)
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或检验报告
报告内的结论数据不低于以下技术参数要求
MNS低压柜
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或检验报告
额定工作电压(Ue):400V
额定绝缘电压(Ui):690V
主母线的额定电流(InA):2500A
主母线的额定短时耐受电流(Icw):65kA
配电母线的额定短时耐受电流(Icw):50kA
外壳防护等级:IP31
低压电缆分支箱(户外型)
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或检验报告(户外型)
额定工作电压(Ue):400V
额定绝缘电压(Ui):660V
主母线的额定电流(InA):630A
外壳防护等级:IP44
计量箱(户内型)
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或检验报告(户内计量箱)
额定工作电压(Ue):380V,220V
外壳防护等级:IP34D
3.3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的相同电压等级、类似居配工程项目的销售业绩,低压柜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提供销售合同、已标价的采购清单对应发票(发票核验)。
注:上述业绩金额以发票为准,模糊不清的发票不予确认,发票中如包含其它物资的,须将其它物资扣除后满足相应业绩金额要求,否则投标人资格要求视为不符合招标人:(略)
3.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6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
3.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略),不得同时投标;
3.9交货期满足公告要求;
3.10所有技术条款满足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DGJ32/TJ11-2016《(略)《新建(略)供配电设施规划设计导则补充规定》的相关要求;
3.1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12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略)项规定的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4.1招标文件获取:(略)
4.2招标文件获取:(略)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略)”是指:“(略)(略)(略)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2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略)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略)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略)(略)上发布。
9.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略)
招标代理:(略)
(略)
地址:(略)

地址:(略)
(略)
联系人:(略)
蔡先生
联系人:(略)
顾超男、王伟
电话
(略)6
电话
(略)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略)

电子邮箱:(略)
(略)@163.com

2024年7月1日

附件1第三章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1、评标程序
资格审查→商务标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
2、资格审查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各投标人只有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进入商务标评审。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资格后审审查标准”对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并公布资格审查合格者名单。
资格后审审查标准

(略)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有效的营业执照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如有)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如有)
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如有)(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3
投标人提供相应的货物所需材料
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2项规定
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2项规定
4
类似业绩
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的相同电压等级、类似居配工程项目的销售业绩,低压柜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
提供销售合同、已标价的采购清单对应发票(发票核验)。
注:上述业绩金额以发票为准,模糊不清的发票不予确认,发票中如包含其它物资的,须将其它物资扣除后满足相应业绩金额要求,否则投标人资格要求视为不符合招标人:(略)
5
企业履约情况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提供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6
交货期
满足公告中要求
交货期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7
承诺函
所有技术条款满足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DGJ32/TJ11-2016《(略)《新建(略)供配电设施规划设计导则补充规定》的相关要求(格式见第八章)
所有技术条款满足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DGJ32/TJ11-2016《(略)《新建(略)供配电设施规划设计导则补充规定》的相关要求(格式见第八章)
8
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格式见第八章

注:上述(1)~(8)中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1、以上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将其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于投标文件中,如投标文件编制软件中无相应的模块,请将资格审查部分及商务标部分中必须要提供的材料扫描上传至其他材料中。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
3、商务标评审
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参加商务标评审。
商务标评审办法:
3.1确定有效报价:
投标报价低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3.2无效报价、作废标处理的不参与后续评审。
3.3确定评标基准价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数平均值为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数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数平均值为A)
评标基准价=A×KK取值为:95%、96%、97%、98%。
K为基准价浮动系数,由招标人:(略)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45)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4、确定中标候选人及中标价
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
4.1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4.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是否具有竞争性进行判断:有竞争性的,按有效投标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标。
4.3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略)
4.4本工程第一中标候选人原则上为中标人。如第一中标候选人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中情况的,招标人:(略)
4.5各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是真实的。如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其骗取中标,将取消中标资格;如已签订了施工合同,招标人:(略)
4.6如发现投标人投标报价畸高、出现无竞争力投标等情形的,招标人:(略)
4.7评标过程如遇特殊情况,评标委员会具有最终解释权。

5、其他
5.1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四舍五入原因的除外;
5.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略)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3)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
签字)的;
(4)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5)投标人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6)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略)
(7)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8)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保证金形式采用银行保函、保险机构的保函,提供的格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10)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略)
(11)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略)
(12)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
(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14)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略)
(15)投标文件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辨认;
(16)与招标文件提供的货物(设备)清单中的清单数量不相同的;
(17)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18)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出自同一台电脑、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用同一个预算编制软件密码锁制作或者出自同一电子文档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编制者为同一人的。
5.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4)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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