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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雨花区左家塘街道办事处垃圾分类分包分运服务采购合同公告

所属地区:湖南 - 长沙 发布日期:2024-07-01
所属地区:湖南 - 长沙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合同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0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略):YHCG-GK-(略)1-1采购人:(略)
1垃圾分类分包分运服务采购其他专业技术服务详见采购需求项(略)
合计金额小写:(略)元合计金额大写:壹佰万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3.履行期限及地点:(略)
3.2履行地点:(略)
2.服务内容:每天按时将左家塘街(略)内所有生(略)及厨余垃圾收集点的厨余垃圾按照街道要求收运至街道指定厨余垃圾站。
4.结算方式:(略)
4.2收款账户:(略)朝阳支行((略):(略)(略))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略)
5.3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1、按照《关于加强(略))的规定,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由采购人:(略)
2、将左家塘街(略)内所有生(略)及厨余垃圾集中收集点的厨余垃圾按照街道要求拖运至指定厨余垃圾站做到“日产日清,应收尽收”。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本项目需成交供应商自行准备满足采购需求的厨余垃运输车车辆;
2.成交供应商必须遵守劳动法规,依法为作业人员(包括试用期工人)提供劳动安全保障。注重文明作业,安全操作,承包期内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妥善处置;
7.违约责任7.1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略)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略)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3)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2024年7月1日起生效11.其他条款1、服务期限:
自2024年7月1日起,服务期限为两年,合同一年一签。在此期间未履行合同,连续半年考核罚款金额达到项目1年总金额的20%,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其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2、考核要求:
1.街道范围内居民(略)所有厨余垃圾容器内的厨余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清运率达到100%,无“漏倒、漏运”现象,垃圾倾倒后保持地面干净清洁,无“落渣、漏渣”现象。未达要求的,每次扣罚服务费100元/个。
2.每天的厨余垃圾必须拖运至街道厨余垃圾站进行倾倒,保持密闭化运输,如发现乱倒现象,每次扣罚服务费100元。
3、清运车辆不得从事其他营运活动,不得勾结其他单位:(略)
4.如有投诉且情况属实的,每次扣罚服务费50元。未按要求处理投诉或未完成整改任务的,每次扣罚服务费50元。
5.厨余垃圾收运登记台账每天必须详实登记,做到清晰、准确,不得有弄虚作假或闭门造册行为,发现一次扣罚服务费500元。
6.遇有临时突击任务时,应积极配合服从采购人:(略)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甲方(公章):中国(略)政府招标采购人:(略)
地址:(略)
法定代表人:喻浩浩法定代表人:陈浩
委托代理人:曾锦委托代理人:陈浩
电话:(略)3电话:(略)
传真:(略)3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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