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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诉资产拍卖公告(一拍)—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菜园中路55号3幢101房

所属地区:广东 - 广州 发布日期:2024-07-01
所属地区:广东 - 广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0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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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8月1日10时至2024年8月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略)上(网址:(略))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略),建筑面积:605.64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605.64平方米,权利人:(略),房屋用途:其它(非住宅),房屋性质:商品房,抵押状态:有抵押;使用期限:70年,1994年2月14日始至2064年2月13日止;详细信息见附件产权查册表、评估报告书;本次拍卖按标的物现状拍卖,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
起拍价:(略)元,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
本院对上述拍卖标的物以清场方式:(略)
二、竞买人条件及须知: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且需不受拍卖标的物登记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
2、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在司法拍卖房产成交后、向买受人出具成交裁定书前,应当审核买受人提交的自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买受人请求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3、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相关规定,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参与司法拍卖房产活动且拍卖成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以违背公序良俗为由主张该拍卖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含联合竞买),应当在公开竞价三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委托手续;
5、符合免交保证金条件的,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需在公开竞价三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经本院审查核实后,可以不交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
三、本次拍卖公告前关于通知相关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通知情况:本次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已通知相关当事人及权利人,无法通知的,(略)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日,时间:2024年6月27日10时-2024年7月2日10时,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本次标的拍卖公告期为三十日,时间:2024年7月2日10时-2024年8月1日10时。
四、依照《(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略)(略)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同时,由此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五、协助服务:
(一)咨询服务、看样服务:
(略)提供集中看样服务。
1、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2、集中看样时间:2024年7月30日下午15时;本院无上述拍卖标的物的钥匙,不能保证可进入内部看样。有意看样者,请提前拨打上述咨询电话进行预约登记,看样报名截至2024年7月29日下午17时。请看样者提前预约,按时到达,过时不候,本院不再另行安排看样时间。如未有一人报名,则取消本次集中看样;
3、看样集中地点:(略)
六、特别提示(瑕疵说明):
1、拍卖标的交易及过户按拍卖标的所在地有关房地产限购政策执行,竞买人须自行向拍卖标的所在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如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港澳台及外国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2、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标的物实物与询价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本次拍卖按标的物现状拍卖,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
因拍卖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需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法院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4、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权属变更手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具体费用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如拍卖标的物存在被人占用或有人居住使用情况,竞买人买受上述拍卖标的后,不得擅自对居住人停水、停电或其他影响居住人基本生活条件的行为,买受人应另寻法律途径解决;
5、上述拍卖标的存在抵押登记记录,详细信息详见产权查册表,按现状拍卖。截止至评估报告出具日期2023年12月13日止,据现场勘验记载,上述拍卖标的物为闲置状态,具体详情以标的现状情况为准,竞买人须自行前往了解核实。(略)表述,该标的不属于他们管理范围,故欠费情况不详。
特别提醒:
据《(略)】原证记载的房屋建筑面积为739.56平方米,现经现场实勘,该房屋的建筑面积为605.64平方米,比原证面积少133.92平方米,面积与原证不相符的原因为:经核查登记档案,原不动产权证记载东面18.60m*7.20m(面积133.92平方米)部分实为夹层使用的专用梯间,现根据《房屋面积测算规范》(DB4401/T5-2018),将此夹层专用梯间面积分摊至夹层,计算入夹层建筑面积。竞买人应在申请办理转移登记业务时一并按照上述面积办理更正。
七、买受人缴纳全部拍卖款项后,经法院审查,符合规定的将出具相应法律文书并送达相关职能部门,再通知买受人到本院办理有关手续。上述拍卖财产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起转移。
八、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公开竞价五个工作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公开竞价五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审查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十、(略)(略)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未能竞得或者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在2024年8月12日前缴纳,逾期缴纳,视为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略)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略)
(略):(2024)粤0118执恢289号;
2、(略)上付款方式:(略)
十二、根据《(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略)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略)拍业务咨询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略)
二○二四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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