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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中心城区详细规划编制项目更正公告

所属地区:安徽 - 亳州 发布日期:2024-07-01
所属地区:安徽 - 亳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0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BZSJ2024CG121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提问1:关于《(略)城区详细规划编制项目》((略):BZSJ2024CG121号)—第三章“评标办法”—“(三)综合评审表”—“团队技术人员与文件中职称证书或毕业证书专业不一致是否可得分?
回复:可以得分。根据文件中规定的专业类别职称,同专业类别相关专业都可作为评分依据。
提问2:关于投标人奖项评分标准中是否涵盖规划行业相关协会(学会)颁发的奖项?
回复:该评分专项已取消,详细更正明细如下:
原文件:
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技术人员资格(24分)
项目负责人(4分)
具有城乡(城市)规划正高级职称证书的得4分,满分4分;具有城乡(城市)规划高级职称证书的得2分,满分2分;不重复计分,本项满分4分。
项目负责人业绩
(4分)
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具有以下业绩:
1、编制过的详细规划编制项目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满分4分;
注:(1)合同业绩信息须能体现评审要素,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相对应的业绩列表,并附上述证明文件;在合同复印件中涉及评分的部分标下划线,以便评委审核。
团队技术人员(16分)
1、具(略)设计中级、建筑学专业中级、建筑工程专业中级职称的每提供1个专业得1.5分;具有以上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提供1个专业得3分此项满分9分;
2、具有地理信息专业中级、道路交通专业中级、给水排水专业中级、风景园林专业中级、土地规划管理专业中级、测绘专业中级、工程造价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每提供1个专业得1分,此项满分7分。
需提供人员名单(格式自拟),同一人具有多个专业学历证书的,仅计取一个专业。
注:
(1)专业以职称证书或毕业证书为认定依据,专业名称:(略)
(2)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须能体现项目人员姓名,如无法体现,须另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3)团队技术人员不包含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奖项(6)分
(6)分
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承担过的类似项目获得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奖项,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满分6分;
注:
(1)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略)
(2)颁奖单位:(略)
业绩
(5分)
(5分)
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供应商具有以下业绩:
1、编制过的类似项目的,每提供一个得2.5分,本项满分5分;
注:(1)合同业绩信息须能体现评审要素,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相对应的业绩列表,并附上述证明文件;在合同复印件中涉及评分的部分标下划线,以便评委审核。
(2)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可同时作为评分依据。
信誉
(5分)
(5分)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个得2分,最多得5分,否则不得分。
更正为:
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技术人员资格(29分)
项目负责人(5分)
具有城乡(城市)规划正高级职称证书的得5分,满分5分;具有城乡(城市)规划高级职称证书的得2.5分,满分2.5分;不重复计分,本项满分5分。
项目负责人业绩
(5分)
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具有以下业绩:
1、编制过的详细规划编制项目的,每提供一个得2.5分,本项满分5分;
注:(1)合同业绩信息须能体现评审要素,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相对应的业绩列表,并附上述证明文件;在合同复印件中涉及评分的部分标下划线,以便评委审核。
团队技术人员(19分)
1、具(略)设计中级、建筑学专业中级、建筑工程专业中级职称的每提供1个专业得2分;具有以上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提供1个专业得4分此项满分12分;
2、具有地理信息专业中级、道路交通专业中级、给水排水专业中级、风景园林专业中级、土地规划管理专业中级、测绘专业中级、工程造价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每提供1个专业得1分,此项满分7分。
需提供人员名单(格式自拟),同一人具有多个专业学历证书的,仅计取一个专业。
注:
(1)专业以职称证书或毕业证书为认定依据,专业名称:(略)
(2)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须能体现项目人员姓名,如无法体现,须另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3)团队技术人员不包含项目负责人。
业绩
(5分)
(5分)
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供应商具有以下业绩:
1、编制过的类似项目的,每提供一个得2.5分,本项满分5分;
注:(1)合同业绩信息须能体现评审要素,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相对应的业绩列表,并附上述证明文件;在合同复印件中涉及评分的部分标下划线,以便评委审核。
(2)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可同时作为评分依据。
信誉
(6分)
(6分)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个得2分,最多得6分,否则不得分。
提问3:请问如合同无法证明项目负责人信息的,提供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作为附件是否满足评分标准?
回复: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作为附件可以满足项目负责人评分标准。
提问4:综合评审表中关于团队技术人员:(略)人员材料,(略)归属证明材料作为附件是否满足评分标准?
回复:不能满足。
5、更正: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7月11日8点20分(北京时间)更正为2024年7月18日8点20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4-7-1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之前发布的文件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2.其他事项暂不作调整,请按采购文件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附件信息:
(略)城区详细规划编制项目更正公告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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