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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新0109破1号新疆冀丰钢铁有限公司预招募重整投资人公告

所属地区:新疆 - 乌鲁木齐 发布日期:2024-07-01
所属地区:新疆 - 乌鲁木齐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0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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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预招募重整投资人公告公开时间:2小时前公开人:(略)管理人
浏览次数:28次
联系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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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预招募重整投资人
公告

2024年1月15日,(略)《决定书》,(略)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略)存在重整价值及可能性,现管理人向社会公开预招募破产重整投资人,筹措偿债资金,(略)完成重整。
一、招募须知
1、为公开、公平、公正地引入重整投资人,本次预招募重整投资人以公开的方式:(略)
2、本招募公告所述信息并不当然替代投资人的尽职调查。(略)重整时,除参考本说明外,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
(略)对本招募公告之相关内容进行补充说明,(略)资产评估、债权申报以及经营状况等情况,(略)进行尽职调查,(略)管理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签署《保密协议》,缴纳尽职调查与保密保证金之后进行。
3、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只作为参考资料使用。
4、意向投资人缴纳投资保证金并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文件的,(略)现状进行投资,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
5、本招募公告不适用《招标投标法》,对本招募公告的最终解释权由管理人享有。
二、企业概况
(一)(略)基本情况
1、(略)于2009年2月12日由原新疆维吾尔(略)(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注册成立,公司住所:乌(略)西侧,法定代表人:陈志强,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略)(港澳台法人独资)。
2、(略)工商登记经营范围:钢延压加工;钢材改制;钢材、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机电产品的国内批发及零售业务;一般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以上须经国家专项审批的在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具体经营项目以许可证载明项目为准,涉及国营贸易、配额许可证管理、出口配额招标、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3、(略)股权结构:金诚(香港)(略),出资比例100%。
(二)(略)主要资产
(略)的档案及财务账册,(略)实物资产予以公告,具体资产情况将以评估机构最终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准。
1、土地、房产
(略)名下房地产位于新疆维吾尔(略)(略)西侧。
(略)调取的档案显示:(略)名下有一宗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为74,293.50㎡,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米国用(2009)第9594号,终止日期至2058年1月22日。
宗地上建有5幢房产,(略)、宿舍、厂房等,建筑面积合计约108,528.12㎡,均已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详情如下:
(略)
不动产座落
(略)
建筑面积(平方米)
结构
1
(略)西侧
ZJ(略)
10,580.81
钢结构
2
(略)西侧
ZJ(略)
813.56
混合结构
3
(略)西侧
(略)
18,203.57
钢结构
4
(略)西侧
(略)
881.16
混合结构
5
(略)西侧
(略)
3,755.52
混合结构
合计
108,528.12

2、主要固定资产
煤气发生炉、冶金推钢机、轧机、加热炉、辊道等钢延压加工设施设备。
3、原材料、存货
(略)储存有钢坯、圆钢、角钢、槽钢若干,重量以实际称重为准。
4、车辆
(略)目前有8辆机动车,机动车详情如下:
(略)
中文品牌
(略)
(略)
初始登记
日期
备注
1
依维柯
新A78558
NJ6713TR6
(略)
查封,逾期未检验,达到报废标准。
2
田野(中兴汽车、皮卡)
新AJG016
BQ1022NM
(略)
查封,逾期未检验,达到报废标准。
3
中通客车
新A92692
LCK6930HC
(略)
查封,逾期未检验,达到报废标准。
4
VOLVOS80
冀BN8068



5
东风牌汽车
新F12979



6
JAC威铃牌货车
新A79933



7
东风牌货车
新B31008



8
装载机

聚峰重工IZL-18型


5、关于其他情况的说明
(1)(略)因重整行为产生的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相关的税费由重整投资人承担,请意向投资人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管理人不负责税务咨询及承担相关税务风险。
(2)截至管理人向重整投资人移交完毕之日,(略)拥有的上述“公司主要资产”以外的资产,包括货币资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对外投资以及其他账面未记载的债权,将与重整投资人提供的偿债资金一并用于支付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债权清偿等。管理人将在重整计划草案中对相关清收和清偿工作作出安排。
(3)若尚存在权属争议的以及其他未在评估报告范围内的所属第三方设备被取回,(略)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投资人应自行评估风险。
(略)现有材料所做的初步陈述,不代表管理人的确认或承诺,实际情况以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为准。
(三)(略)负债情况
(略)财务账册,及债权审核工作尚未结束,管理人掌握的资料有限,暂无法确定负债,最终债权审核确认数额以人民法院裁定为准。意向重整投资人可通过尽职调查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管理人也将尽力协助。
三、招募方案
(一)重整投资人资格条件
1、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略)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以及从事钢延压加工、钢材改制、钢材销售业务相关经验者优先,(略)持续经营。
3、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无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最近三年未列入失信行为人等。
4、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联合参与投资的,需书面说明各自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但需同时符合上述第1、2、3项资格条件。
5、意向投资人及/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或者信用记录不良的,管理人有权认定意向投资人不具备重整投资人资格。
6、意向投资人应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文件,(略)重整投资人的遴选,(略)的重整投资人,并按本招募公告与其重整投资文件对彼此权利义务的安排而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及提交重整投资承诺。
(二)报名须知
1、意向投资人最迟应于2024年7月31日18时之前向管理人提交《参与重整投资的意向书》报名。
2、报名需提交材料:
(1)意向投资人介绍(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投资人主体资格、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经营范围等;如为联合投资人,需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投资人相互之间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2)意向投资人的主要业务(业绩)情况和2021年-2023年、2024年上半年的主要财务指标(资产、负债、主营收入、净利润、现金流等;如为联合投资人,需说明负责营业事务的投资主体的主要业务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
(3)良好商誉信誉的证明或承诺、与重整投资规模相匹配的资信证明及履约能力证明(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证明、主要资产权属证明、投资资金来源证明等);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或非法人企业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5)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企业章程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7)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受托人);
(8)意向投资人股东会、董事会等决策机构同意重整投资的决议原件;
(9)载明联系人:(略)
如意向投资人为个人的,则相关身份证明为意向投资人身份证复印件,则(4)(5)(8)项文件不需要。
(二)保证金
1、尽调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如需管理人对本招募公告之相关内容进行补充说明,(略)的评估报告、债权申报、经营情况等详细资料或采取其他尽调措施的,应向管理人缴纳尽调保证金。管理人在意向投资人缴足尽调保证金并提交书面需求清单后或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配合或安排,尽职调查时间不得超过15天,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除管理人故意虚假陈述、或故意提供虚假材料外,意向投资人应当独立地对尽调结果负责并承担最终法律责任。
(1)尽调保证金的金额及缴纳方式:(略)
(略)重整投资人遴选的尽调保证金为人民币500万元。意向投资人最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将尽调保证金汇入以下银行账户(意向投资人应与管理人核实尽调保证金是否到账,(略)原因导致未能按时到账的责任由意向投资人承担)。
户名:(略)管理人
开户行:(略)(略)支行
(略)(略)(略)
(2)尽调保证金的没收
意向投资人应在缴纳尽调保证金前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未按期签订但缴纳尽调保证金的,视为认可保密协议的全部内容。意向投资人违反保密协议约定的,管理人有权没收尽调保证金,取消其参与重整投资人遴选资格。
(3)尽调保证金的使用
意向投资人缴纳投资保证金的,该意向投资人所缴的尽调保证金转为其应缴纳的等额投资保证金。
(4)尽调保证金的退还
意向投资人未按期缴纳投资保证金,或未按期提交重整投资文件的,或明确表示放弃投资资格的,管理人确定投资人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尽调保证金。
2、投资保证金
(略)进行重整投资的,应缴纳投资保证金。
(1)投资保证金的金额及缴纳方式:(略)
(略)重整投资人遴选的投资保证金为2000万元。意向投资人最迟应于2024年8月15日18点前将投资保证金汇入以下银行账户(意向投资人应与管理人核实投资保证金是否到账,(略)原因导致未能按时到账的责任由意向投资人承担)。未按规定缴纳投资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丧失参与重整投资人遴选资格。
户名:(略)管理人
开户行:(略)(略)支行
(略)(略)(略)
(2)投资保证金的没收
意向投资人应自收到重整投资人确认函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订书面投资协议并向管理人提交书面承诺函;如被确定之投资人拒绝与管理人签订书面投资协议及拒绝向管理人提交书面承诺的,管理人有权没收其缴纳的投资保证金,取消其中标资格,重新确定重整投资人。
(略)重整计划草案获(略)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重整投资人未按书面投资协议及/或书面投资承诺缴纳投资款或履行其他主要义务的,管理人有权没收其缴纳的投资保证金,取消其重整投资人资格,重新确定重整投资人。
(3)投资保证金使用
(略)重整计划草案获(略)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重整投资人所缴的投资保证金转化为履约保证金,在根据书面投资协议约定的最后一期投资款中等额抵扣,最后一期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在上一期投资款中相应抵扣。
(4)投资保证金的退还
管理人应自确定重整投资人并与其签订投资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入选的意向投资人所缴的投资保证金(不计息)。
(略)重整计划草案未获通过或者未获(略)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略)破产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重整投资人退还所缴的投资保证金(不计息)。
(三)重整投资方案
1、重整投资方式:(略)
在兼顾合法性、衡平性、可行性、时效性的前提下,意向投资人可自行选择重整投资方式:(略)
2、重整投资方案
(略)重整,确保兼顾债权人和债务人及其股东等各方利益,并得到有效执行,意向投资人应当围绕偿债方案和经营方案制作重整投资方案。在意向投资人满足资格条件的前提下,意向投资人出具的重整投资方案,将决定其评审分值,分值最高者及次高者经管理人确认后分获重整投资人和备选重整投资人资格。
(四)重整投资文件的编制
1、意向投资人应仔细阅读招募公告,按要求编制重整投资文件,并保证重整投资文件正文和附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重整投资文件的内容不得设置假设性前提。
3、重整投资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意向投资人介绍(意向投资人主体资格、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经营范围等,如为联合意向投资人,需说明各自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
②意向投资人的主要业务(业绩)情况和2021年—2023年、2024年上半年的主要财务指标(资产、负债、主营业务收入、总利润、净利润、现金流量等,如为联合投资人,需说明负责营业事务的投资主体的主要业务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
③重整投资方案;
④相关附件,包括:
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非法人企业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b、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企业章程复印件;
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d、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e、意向投资人董事会、股东(大)(略)重整投资的决议原件;
f、投资保证金支付凭证复印件;
g、载明联系人:(略)
如意向投资人为个人的,则相关附件为意向投资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投资保证金支付凭证复印件,载明联系人:(略)
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文件正文和附件均需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如意向投资人为个人的则由其本人或受托人签名。
(五)重整投资文件的提交
1、重整投资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①重整投资文件应装订成册,封面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受委托人签名,如意向投资人为个人的则由其本人或受托人签名。
②意向投资人应将重整投资文件一式六份装袋密封。
③意向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文件时,需提供与投资文件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应刻录到光盘上或存入U盘,与重整投资文件一起密封。
2、提交的时间与地点:(略)
①意向投资人最迟应于2024年8月20日18点前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文件。
②重整投资文件应递交至下列地点:(略)
重整投资文件接收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诚挚欢迎有实力的社会各界人士和单位:(略)
特别提示:
1.本招募公告为预招募重整投资人公告,(略)尚未转为破产重整程序,本案能否转为破产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意向投资人缴纳投资保证金并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文件的,如最终本案未能转为破产重整程序,(略)破产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意向投资人汇款账户无息退还投资保证金本金,(略)、管理人主张任何权利或申请索赔。
2.意向投资人自行对潜(略)场风险以及政策变化风险等因素独立做出判断,自行对投资的可行性、价值、风险进行评估,自行承担投资风险,不得向债务人、管理人提出任何权利或申请索赔。
特此公告。



(略)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七月一日

(略)预招募重整投资人公告1.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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