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中国采购招标网大数据中心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封市运粮河引黄调蓄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所属地区:河南 - 开封 发布日期:2024-07-01
所属地区:河南 - 开封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项目动态
更新时间:2024/07/0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开封经济技术开发(集团)(略)
(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略))上报的由黄河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的《(略)运粮河引黄调蓄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略)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是《河南省“十四五”水安全保障和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河南省四水同治规划((略)年)》《(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略)年)》等规划的组成部分,符合《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黄河流域综合规划((略)年)》《淮河流域综合规划((略)年)》等要求,《报告书》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略)管控要求,评价结论可信。我厅批准该《报告书》,(略)按照《报告书》所列项目的建设内容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书》,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建成后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一)向设计单位:(略)
(二)在10个工作日内,向(略)生态环境局提供《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日常监督检查。
(三)依据《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及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及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四)项目污染控制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施工期,应合理安排工期,优化施工流程,采取施工材料堆存点设置围挡、运输车辆加盖篷布、洒水降尘、湿法作业等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扬尘;施工期废气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河南省水利工程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标准》《河南省水利工程施工场地场地扬尘污染分类防治措施(试行)》和河南省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要求;(略)移动机械应满足相关机械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或使用清洁能源机械。
2.废水。施工期,施工机械冲洗、(略)处理全部回用,不外排;各类施工和生活污水经收集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略)杂用水水质》(GB/T(略))中绿化、洒扫、建筑施工标准。营运期,(略)域水污染治理措施,确保下游河道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略))IV类标准要求;加强周边水环境管理、水质监测等相关水环境保护措施,改善水质,避免水体富营养化,(略)生活污水统一(略)(略)进行处理。
3.噪声。施工期,应加强施工噪声监管,合理设置施工场地及施工时间、选用低噪施工设备并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略)线和时间、对于距(略)较近而受施工期噪声影响较重的村庄敏感点与(略)之间,设置临时声屏障;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居民的不利影响,噪声排放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要求。
4.固体废物。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河道疏浚、调蓄工程开挖施工产生的废土方进行综合利用,用于填埋坑塘后复耕或苗圃种植,确需要临时堆放的,应压实并在四周开挖排水沟,防止水土流失;物料运输须采取密闭措施,不得沿途散落;施工机械产生的污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略)
(五)落实各项生态恢复措施。施工期,认真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管理,优化施工占地和布局,减少临时占地面积,减少对(略)周围的土壤和植被的破坏;项目建设、运营应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保护措施,对临时占地等采取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相结合的方式:(略)
(六)加强施工和运行管理。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管,建设单位:(略)
(七)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建立健全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制定并严格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取水许可审批制度,加强灌溉用水水质监测;将环境风险影响降至最低。
四、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略)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五、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果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报我厅重新审核;如项目建设发生重大变更,应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2024年6月28日
主办: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督办: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抄送:(略)生态环境局,(略)一体化(略)分局,(略)生态环境局通许分局,(略)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2024年6月28日印发
()DD000E;EE000E;FF000E;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