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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鹤学校提质改造工程

所属地区:湖南 - 株洲 发布日期:2024-07-01
所属地区:湖南 - 株洲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资格预审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0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白鹤学校提质改造工程2024-07-(略)白鹤学校提质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略))进行竞争性磋商,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略)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略)
2、(略):株天财采计[2024]000042号
3、(略):SZQL-ZZCG-24025
4、采购项目预算:(略).74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6、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
7、合同定价方式:(略)
8、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自开工之日起)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3%。
二、采购人:(略)
包名称:(略)
最高限价(元)
标的名称:(略)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包1
(略).74
白鹤学校提质改造工程
详见采购需求
1
(略).74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略)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①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企业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或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略)”查询为准);
②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及有效的安生生产考核合格证,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上所注明的单位:(略)
③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④本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施工员、质量员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专职安全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本采购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不得少于4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须同时具有负责土建和机械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员;当专职安全员为1人时,须为综合类;负责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员应为机械类或综合类)。
⑤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略)
⑥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其中供应商企业规模认定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执行),具体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采购文件格式要求。
4、单位:(略)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五、获取:(略)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略)获取:(略)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略)
2、投标地点:(略)
3、开标时间:2024年7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略)
七、公告期限:1、(略)(略).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略)
2、(略)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略)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略)
九、投标说明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略)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略)
2、电话:(略)
十一、采购人:(略)
(1)名称:(略)
(2)地址:(略)
(3)联系人:(略)
(4)邮编:412000
(5)电话:(略)3
(6)电子邮箱:(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1)名称:(略)
(2)地址:(略)
(3)联系人:(略)
(4)邮编:412000
(5)电话:(略)(略)
?(6)电子邮箱:(略)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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