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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教育局为学校购置设施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河南 - 郑州 发布日期:2024-07-02
所属地区:河南 - 郑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公开招标
更新时间:2024/07/0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公告内容文档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项目概况
(略)内下载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略):新财公开采购-2024-21
2、项目名称:(略)
3、采购方式:(略)
4、预算金额:7,443,500.00元
最高限价:(略)
(略)包名称:(略)
1新财公开采购-(略)(略)教育局为学校购置设施设备项目第一标段(略)500
2新财公开采购-(略)(略)教育局为学校购置设施设备项目第二标段(略)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略)
5.1采购范围: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所述全部内容5.2供货地点:(略)
6、合同履行期限:同供货(含安装调试)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略)和少数民(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条件并提供相关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投标人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3.2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执行。3.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略)
三、获取:(略)
1.时间:2024年07月02日至2024年07月2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略)
3.方式:(略)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略)
1.时间:2024年07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略)
1.时间:2024年07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略)》、《(略)(略)》、《(略)(略)》、《(略)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投标人信息管理的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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