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卫生院关于医疗机构执业变更新增诊疗科目的申请,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原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及《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等要求,现将该医疗机构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
(略)
类别:
(略)
法定代表人:陈史古
所有制形式:公有
机构性质:非营利性
执业地点:
(略)
诊疗科目:全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呼吸内科专业;消化内科专业;心血管内科专业/外科;普通外科专业/妇产科;妇科专业;产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儿科;小儿传染病专业;小儿消化专业;小儿呼吸专业/传染科;肠道传染病专业;呼吸道传染病专业;肝炎专业;虫媒传染病专业/急诊医学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口腔医学科。
床位:20张
牙椅:1张
该医疗机构新增诊疗科目审批前向社会进行为期五个工作日的公示,依法接受监督。对此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递交书面意见至
(略)卫生健康局,书面意见应说明利害关系,写明具体意见,并对其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受理部门及地址:
(略)
联系电话:
(略)
(略)卫生健康局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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