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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开发区东区D01地块平整工程之D02、D03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 - 广州 发布日期:2024-07-02
所属地区:广东 - 广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0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广州(略)东区D01地块平整工程之地块平整工程之D02、、D03施工总承包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穗开发改建〔2013〕114号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略)
对广州(略)东区D01地块平整工程之D02、D03施工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略)
项目代码:(略)-(略)二、招标单位:(略)
联系人:(略)
代建单位:(略)
联系人:(略)
招标代理:(略)
联系人:(略)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略)
监督电话:(略)(略)联系地址:(略)
三、建设地点:(略)
四、项目概况:该项目地块任务书红线面积为225437.44平方米,实际平整面积161988.01平方米,工程内容包括土石方
平衡、场地排水、边坡支护及挡土墙、场地围蔽及水土保持等。其中,总挖方量约750965立方米(其中石方量约103783立方
米)总填方约434409立方米,外运弃土约212773立方米,边坡防护及绿化面积约22398平方米,挡墙约157.5米,软基处理面
积约3562平方米,排水(管)沟约2551米,场地绿化约11892平方米,场地围蔽约2064米,(略)约119445平方米。工程概
算总投资核定为5542.2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4750万元。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及规模:该项目地块任务书红线面积为225437.44平方米,实际平整面积161988.01平方米,工程内容包括土
石方平衡、场地排水、边坡支护及挡土墙、场地围蔽及水土保持等。其中,总挖方量约750965立方米(其中石方量约103783
立方米)总填方约434409立方米,外运弃土约212773立方米,边坡防护及绿化面积约22398平方米,挡墙约157.5米,软基处
理面积约3562平方米,排水(管)沟约2551米,场地绿化约11892平方米,场地围蔽约2064米,(略)约119445平方米。具
体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3、最高投标限价:(略).29元。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人:(略)
高投标限价公布函》,投标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六、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注: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建筑业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略)
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4年7月2日00时00分至2024年7月22日9时30分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略)(略)(略)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4年7月2日00时00分;
截止时间:2024年7月22日9时30分。
3、开标开始时间:2024年7月22日9时30分。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略)(略))网站查询具体的时间和场地安排。(略)(略))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略)或项目名称:(略)
5、(略)(略)(略)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略)(略)(略)(略)上投标登记手续。(略)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略)(略))网站最新指引。
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八、招标文件获取:(略)
(略)(略)(略)网站发布。(略)(略)(略)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略)(略)(略)网站下载。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2、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具有承接本工程所(略)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人拟担任
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略)政公用工程专业贰贰级级或以上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略))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相关注意事项如下:(一)投标人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已取得新证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核准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
(二)投标人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未取得新证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相关主管行政部门发布的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或通知、(略)(略))、(略)(略)(略))中企业资质信息为准,并提供资质信息
(略)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
(三)投标人未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或未按第(二)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评标委员会将书面发出澄清通知,要求其提供申请资质延续的相关证明资料((略)提交申请截图或申请回执等)或核准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如未能按本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投标人,视为资质已失效,不通过资格审查。
(四)根据资质证书批准延续后企业方能承接相关资质范围内的工程的原则,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人尚未取得资质有效期延续核准的,招标人:(略)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略)),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
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略)”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
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略)
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略)),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略)(略)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23〕754号),在10月底前完成换证业务,从2023年11月1日起,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其(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属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相关规定。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的资格要求为: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7、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注:根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质〔2015〕206号),若投标人所(略)),在10月底前完成换证业务,从2023年11月1日起,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其(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属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相关规定。
8、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略)
注:①联合体投标人的,在资格审查环节,其资质指标按联合体成员中最低者确定。
②联合体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由联合体中主办方提供。
10、投标登记前,投标人(联合体各方)(略)(略))企业库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略)(略))企业库内登记的信息,若招标人:(略)
11、投标人(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略)
12、投标人(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注: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资格审查时,(略)(略)(略)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投标人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略)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略)
十一、(略)(略)(略)(略)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略)
十三、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略)
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略)
异议受理部门:(略)
异议受理电话:(略)
地址:(略)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略)(略)(略)提交,(略)(略)(略)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略)(略)(略)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十六、(略)(网址:(略))、(略)(网址:(略).cn/)(略)(网址:(略))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略)(略)(略)发布。招标公告、公示信息的发布时间和内容,(略)发布情况为准。
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八、(略)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略)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略)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5.存在行贿情形的;
6.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7.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
8.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略)
9.中标人未按规定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
招标单位:(略)
代建单位:(略)
招标代理:(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适用于独立投标或联合体主办方)
广州(略)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略)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略)分局、(略)、广州东(略)
(略)及广州(略)):
(略)就参加(项目名称:(略)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略)
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略)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为招标人:(略)
(二)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三)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四)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五)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略)
(六)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略)
(七)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略)
(八)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略)
(九)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十)与招标人:(略)
(十一)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略)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略)
(十二)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十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十四)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略)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略)正式人员,(略)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略)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略)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略))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略)
八、(略)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略)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略)
十、(略)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略)
十一、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将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及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建筑材料、设备等的运输委托给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略)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在“信用交通”网站列入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名单或被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略)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略)、广州(略)公安、城管、住建、交通、水务、规自等部门列入黑名单的单位:(略)
运输。
十二、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切实落实《(略))和(略)、广州(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绿色施工、新型防
护、施工围蔽的文件规定,按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对施工范围内绿色施工、新型防护、施工围蔽工作负责,全面落实各项扬尘
污染防治措施、绿色施工围蔽措施和安全防护措施,接受招标人:(略)
如未履行承诺,经建设单位:(略)
被招标人:(略)
十三、本公司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专职安全员未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失信行为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采取本行业或者
职业禁入等联合惩戒措施(有效期内)。
十四、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提交投标资料,真实反映企业实力,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质量,不与任何建设单位:(略)
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略)
十五、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
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企业公章)
注:招标人:(略)
投标人声明
(适用于联合体成员方)
广州(略)):
(略)就参加施工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略)
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略)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一)为招标人:(略)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略)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略)正式人员,(略)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略)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略)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略))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略)
八、(略)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略)
十、(略)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略)
十一、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将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及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建筑材料、设备等的运输委托给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略)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在“信用交通”网站列入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名单或被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略)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略)、广州(略)公安、城管、住建、交通、水务、规自等部门列入黑名单的单位:(略)
十二、本公司承诺,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切实落实《(略))和(略)、广州(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绿色施工、新型防护、施工围蔽的文件规定,按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对施工范围内绿色施工、新型防护、施工围蔽工作负责,全面落实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绿色施工围蔽措施和安全防护措施,接受招标人:(略)
如未履行承诺,经建设单位:(略)
十三、本公司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专职安全员未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失信行为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采取本行业或者职业禁入等联合惩戒措施(有效期内)。
十四、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提交投标资料,真实反映企业实力,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质量,不与任何建设单位:(略)
十五、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企业公章)
附件二:
联合体工作协议
(承担主要施工任务的单位:(略)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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