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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江乐宁”康复驿站运营服务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发布日期:2024-07-02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0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项目概况
“小江乐宁”康复驿站运营服务JSZC-320115-FHGL-C(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略)B1-368获取:(略)
一、(略):JSZC-320115-FHGL-C(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2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20.00万元(磋商报价超过项目最高限价作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开展“小江乐宁”康复驿站运营服务,为全街道并辐(略)精神障(略)康复患者开展专业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365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或者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则无需提供)①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②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③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备注:依据(略)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上述相应条件的书面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请严格按照格式提供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投标人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略)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型(含微型)企业,磋商申请人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中小型企业(含微型)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略)
2024年07月03日至2024年07月09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1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略):30(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时间:(略):30(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略)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未提供《(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略)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略)
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按以下程序进行:
(1)进入“信用南京”或“(略)”网站,点击“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或直接输入访问地址:(略)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略)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3)系统审核后,(略)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略)(略)客服电话:(略);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3、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无论是新用户注册或已注册成功的,均应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信用南京”或“(略)”在线打印其“(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4、勘察现场及答疑:采购人:(略)
5、依据(略)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上述相应条件的书面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请严格按照格式提供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投标人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略)
①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②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③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采购包1
单位:(略)
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单位:(略)
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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