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2024年–2028年河道采砂规划编制竞争性磋商公告有效期:
(略)至
(略)
撰写单位:
(略)
(2024年–2028年河道采砂规划编制)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2028年河道采砂规划编制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
(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JH
(略)114
项目名称:
(略)
采购方式:
(略)
(略):001
预算金额(元):160,000.00
最高限价(元):0.1
采购需求:查看
一、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内完成规划编制,并通过审查。
二、履约地点:
(略)
三、工程概况:全县有中小河流500余条,其中大洋河、哨子
(略)管河流,其余
(略)管主要支流(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有24条,大洋河、哨
(略)管段)。计划采砂量约500万立方。本项目为完成
(略)2024年–2028年河道采砂规划编制,包括大洋河、哨子河、
(略)县管主要支流河流三个包组。
四、服务内容:
按国家和行业现行的规范以及标准,完成本工程的采砂规划编制等相关工作。
五、付款方式:
(略)
采砂规划通过审查,并且采砂权出让金到位后一次性支付。
六、其他要求:
成交价格:签订合同时以成交供应商报价为准。
结算价格:结算价格以成交供应商报价乘以审批后确定的实际包组范围内的采砂量。
七、最高投标限价:
本包组的最高投标限价为:不超过每立方0.1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内完成规划编制,并通过审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略):002
预算金额(元):160,000.00
最高限价(元):0.1
采购需求:查看
一、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内完成规划编制,并通过审查。
二、履约地点:
(略)
三、工程概况:全县有中小河流500余条,其中大洋河、哨子
(略)管河流,其余
(略)管主要支流(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有24条,大洋河、哨
(略)管段)。计划采砂量约500万立方。本项目为完成
(略)2024年–2028年河道采砂规划编制,包括大洋河、哨子河、
(略)县管主要支流河流三个包组。
四、服务内容:
按国家和行业现行的规范以及标准,完成本工程的采砂规划编制等相关工作。
五、付款方式:
(略)
采砂规划通过审查,并且采砂权出让金到位后一次性支付。
六、其他要求:
成交价格:签订合同时以成交供应商报价为准。
结算价格:结算价格以成交供应商报价乘以审批后确定的实际包组范围内的采砂量。
七、最高投标限价:
本包组的最高投标限价为:不超过每立方0.1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内完成规划编制,并通过审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略):003
预算金额(元):180,000.00
最高限价(元):0.1
采购需求:查看
一、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内完成规划编制,并通过审查。
二、履约地点:
(略)
三、工程概况:全县有中小河流500余条,其中大洋河、哨子
(略)管河流,其余
(略)管主要支流(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有24条,大洋河、哨
(略)管段)。计划采砂量约500万立方。本项目为完成
(略)2024年–2028年河道采砂规划编制,包括大洋河、哨子河、
(略)县管主要支流河流三个包组。
四、服务内容:
按国家和行业现行的规范以及标准,完成本工程的采砂规划编制等相关工作。
五、付款方式:
(略)
采砂规划通过审查,并且采砂权出让金到位后一次性支付。
六、其他要求:
成交价格:签订合同时以成交供应商报价为准。
结算价格:结算价格以成交供应商报价乘以审批后确定的实际包组范围内的采砂量。
七、最高投标限价:
本包组的最高投标限价为:不超过每立方0.1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内完成规划编制,并通过审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
(略)“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
(略)
四、获取:
(略)
时间:2024年07月04日08时00分至2024年07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方式:
(略)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
(略)
1、接收质疑函方式:
(略)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略)。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
(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
(略)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
(略)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
(略)电子文件制作指南,
(略)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
(略)CA
(略)下载签章工具或向CA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
(略)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3.
(略)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盘形式存储或电子邮件的可加密备份文件,
(略)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文件内须附《
(略)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4.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略)上自行准备解密,解密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30分钟止。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略)
1.采购人: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邮箱:
(略)
开户行:
(略)沈阳太原街支行
账户名称:
(略)
(略):
(略)016400
3.项目联系方式:
(略)
项目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略)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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