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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杭州市医疗设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第二十一期)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浙江 - 杭州 发布日期:2024-07-03
所属地区:浙江 - 杭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公开招标
更新时间:2024/07/0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2024年(略)医疗设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第二十一期)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点击量:7发布日期:2024年07月03日16:27:40
项目概况2024年(略)医疗设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第二十一期)(略)(略))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hwcg2024-21
项目名称:(略)
预算总金额(元):(略)
预算金额(元):200000,(略)
最高限价(元):200000,76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标项名称:(略)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适用于临床对脑血管及外周血管疾病的诊断。
备注:国产
标项二标项名称:(略)
总数量:3
数量:1(古(略))、2(浙(略)
预算总金额(元):(略)
预算金额(元):500000(古(略))、500000(浙(略)
最高限价(元):280000(古(略))、480000(浙(略)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通过刺激人体中枢神经、外周神经,来检测和评定神经功能,辅助治疗。
备注:国产
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略).cn)、(略)(略).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令第739号)及《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略))规定,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采购项目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
5.单位:(略)
三、获取:(略)
时间:/至2024年7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略)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7月24日14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略)
开标时间:2024年7月24日14点00分00秒
开标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略)-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略)
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略)(略))”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略)--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略)-下(略)登录或者使用CA(略);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略)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传真:/
项目联系人:(略)
项目联系方式:(略)
质疑联系人:(略)
质疑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传真:/
项目联系人:(略)
项目联系方式:(略)
质疑联系人:(略)
质疑联系方式:(略)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略)
地址:(略)
传真:/
联系人:(略)
监督投诉电话:电话:(略)3
政策咨询:陈先生、厉先生,(略)0、(略)
(略)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略)),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略)
CA问题联系电话:(略)

(略)
二零二四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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