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中国采购招标网大数据中心

张家界永定中学校服采购项目补充通知(一)

所属地区:湖南 - 张家界 发布日期:2024-07-02
所属地区:湖南 - 张家界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采购信息
更新时间:2024/07/0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请输入关键字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政务>最新信息公开
张家界永定中学校服采购项目补充通知(一)分享到:
字体[大中小]浏览次数:发布时间:(略)作者: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张家界永定中学校服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作如下补充:
1、原招标公告的3.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需提供下列材料”
修改为:投标人需提供下列材料:
2、原招标文件P27页评标办法前附表第(略)(1)
(略)
评分因素
详见评分标准
(略)
(1)
商务评分标准(100分)
企业实力
(40分)
a.投标人或者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具有有效期内的服装设计销售服务企业资质(一级)等级证书的计10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b.投标人或者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具有有效期内的重质量守信用等级证书的计10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c.投标人或者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服务诚信单位:(略)
d.投标人或者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具有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AAA级证书的计10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修改为:
(略)
评分因素
详见评分标准
(略)
(1)
商务评分标准(100分)
企业实力
(40分)
a.投标人或者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具有有效期内的重质量守信用单位:(略)
b.投标人或者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服务诚信单位:(略)
c.投标人或者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具有有效期内的AAA级企业信用等级证书的计20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做相应修改,若本通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通知为准,原开标时间不变。
招标人:(略)
代理机构:(略)
2024年07月02日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中央人民政府省政府(略)(略)(略)县网站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