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强制清算案
接管公告
(2024)普天成都强清字4号
(略)法定代表人及相关人员:
2024年6月17日,四川省
(略)决定书,指定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略)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陈骞为负责人。
一、
(略)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略)的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
(略)对外履职,
(略)的事务请与清算组接洽。
二、
(略)的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监事、实际控制人、其他工作人员以及凡借用、
(略)财产、资金等财物的有关人员,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五日内联系清算组确定交接占有财物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略)
三、
(略)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之前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使用,确保财产和资料的完整、安全,否则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相关人员承担。
四、上述人员应向清算组全面移交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对前述义务拒不履行的,清算组将依法追究其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略)清算组
二〇二四年七月四日
清算组联系方式:
(略)
清算组联系地址: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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