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翠茵学校
(略)年后勤管理及体育场馆对外开放管理服务项目项目合同
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根据2023年8月17日的《中
(略)的内容,
(略)教育局、
(略)三方签订《
(略)学校体育场馆社会化试运营合作框架协议》,“
(略)翠茵学校
(略)年后勤管理及体育场馆对外开放管理服务”项目中的“体育场馆管理”
(略)服务。依据《
(略)关于进一步
(略)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
(略)翠茵学校
(略)年后勤管理及体育场馆对外开放管理服务采购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
(略)
合同金额(元):
(略).00
中标供应商:
(略)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1、本项目一年的后勤管理服务费为¥
(略)元(大写:人民币壹佰柒拾叁万叁仟捌佰捌拾元整);体育场馆服务费8月
(略)(大写: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9月
(略)(大写: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共计
(略)(大写:人民币叁万元整)。全年服务费共计
(略)元(大写:人民币壹佰柒拾陆万叁仟捌佰捌拾元整)按12个月计算。
2、原合同第三条中服务人员人数由31人调整为28人,减少人员为体育场馆对外开放管理员:1人、保洁员:1人,保安员:1人,原合同与体育场管向社会开放管理服务相关的服务要求相应删减。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1、《关于委托专业机构
(略)属公办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社会化试运营工作的通知》:
(略)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i深圳”
(略)学校体育场馆开放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
(略)运营管理”。
2、依据以上原因及要求,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
(略)翠茵学校
(略)年后勤管理及体育场馆对外开放管理服务项目》,在原协议的基础上特订立补充协议。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07月4日至2024年07月11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
(略)
地址:
(略)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
(略)
地址:
(略)
联系电话:
(略)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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