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预览
(略)规划建设局
(略)旭
(略)老
(略)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公告时间:2024年07月04日
(略)规划建设局的
(略)旭
(略)老
(略)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
(略)
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
(略)
2、
(略):平财采计[2024]000154号
3、
(略):
(略)1-245
4、采购项目预算:2,021,136.07元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6、合同定价方式:
(略)
7、合同履行期限:180天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3%;
二、采购需求包名称:
(略)
包12,021,136.07
(略)政公用设施施工详见采购需求12,021,136.07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略)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
(略)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供应商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湖南省外企业须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
(略)”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任职资格及配备数量应符合《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湘建建(2020)208号文,技术负责人应
(略)政工程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安全员须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主要项目管理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须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4)拟任项目负责人
(略)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证书与供应商名称:
(略)
(5)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
(略)址及查询截图结果);
(6)
(略)查询为准(提供查询截图结果)。同时,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
(略)址及截图结果;
(7)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
4、单位:
(略)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及说明1、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
(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
(4)符合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联合体协议书(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
分包承诺(执行强制分包的),格式自拟;
其他说明;
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
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
(略)
六、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1、按本公告第五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2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11日17:00(北京时间),
(略)(略)(教育局宿舍右侧),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七、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1、采购人:
(略)
2、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符合本公告第四、五条规定,采购人:
(略)
3、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
(略)
八、确定拟邀请供应商1、采购人:
(略)
2、采购人:
(略)
九、公告期限1、
(略)(
(略).cn)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公告为准。
十、询问及质疑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
(略)
2、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或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或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
(略)
十一、谈判说明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
(略)
十二、采购项目联系人:
(略)
1、电话:
(略)
十三、采购人:
(略)
(2)地址:
(略)
(3)联系人:
(略)
(4)邮编:410400
(5)电话:
(略)
(6)电子邮箱:
(略)
2、采购代理机构:
(略)
(2)地址:
(略)
(3)联系人:
(略)
(4)邮编:414501
(5)电话:
(略)
(6)电子邮箱: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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