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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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炉渣综合利用澄清答疑公告
各潜在投标单位:
(略)
根据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现对
(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炉渣综合利
用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回复如下: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承诺函中承诺签订合同时提交与政府主管部门达成新建炉
渣综合处理项目的相关文件,或者与现有炉渣厂达成初步合作意向的协议,否则
视为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该条款中的政府主管部门请明确具体的
主管部门名称:
(略)
答:政府主管部门为
(略)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代环多
现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10其他招标要求: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承诺函中承诺签订合同时提交与政府主管部门达成新建炉
渣综合处理项目的相关文件,或者与现有炉渣厂达成初步合作意向的协议,否则
视为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略)了解到的实际情况,该条款
中现有的炉渣厂是与招标人:
(略)
产运营及炉渣运输。
答:请自行综合考虑风险。
3、我司若中标该项目后,现有炉渣能否外运
(略)域处理,请贵
程项
司及招标人:
(略)
答: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10其他招标要求”规定执行。
南
招标业
本澄清答疑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原招标文件与本澄清答疑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答疑公告为准,敬请
所有潜在投标单位:
(略)
责。由此带来的不便,请各潜在投标单位:
(略)
联系方式:
(略)
招标人:
(略)
商
地址:
(略)
市龙洞镇泉湖村
(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现场
联系人:
(略)
230300
电话:
(略)3
代理机构:
(略)
址:
(略)
地
姜里
电,
话:
(略),
(略)
073
邮箱:
(略)
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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