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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4年蚌埠市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所属地区:安徽 - 蚌埠 发布日期:2024-07-05
所属地区:安徽 - 蚌埠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0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局属各中学:
现将《2024年(略)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将招生政策及时、准确地向全体师生及学生家长进行宣传,认真做好初中毕业生分流和志愿填报指导工作,确(略)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2024年7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4年(略)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24〕67号)以及《关于印发2024年(略))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原则。继续发挥招生政策在促进公平、提高质量上的导向作用,积极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维护社会公平,同时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坚持依法依规、尊重历史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国家和省有关普通高中招生政策规定,同时充分尊重(略)区高中招生实际情况,积极稳妥地推(略)高中招生政策的改革与完善。
(三)坚持科学规范、公开公平的原则。科学谋划,阳光操作,规范招生。
二、招生计划
按照《关于印发2024年(略))文件精神,2024(略)普通高中计划招生28916人,其中(略)9900人,(略)4600人,(略)5006人,(略)区9410人。
(略)区省示范高中招生指标4440人,市示范高中2010人,民办高中2960人。
三、市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组成
市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统招计划(含创新潜质生及艺体特长生)和分解计划两部分组成。分解到初中学校的招生指标按照省教育厅“不低于当地省示范高中招生计划80%的比例”要求,2024年省示范普通高中统招计划为888人,分解到初中学校的计划为3552人。
四、市区省示范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的分解办法
(略)区省示范高中分解到校指标仍按照基础性指标占50%、发展性指标占50%计算。
(一)基础性指标的分配
将指标到校总数的50%,作为基础性指标,分(略)区内各初中学校,用于促进各学校均衡发展,促进社会公平。基础性指标分配的基数为2024(略)在籍应届毕业生享受基础性分解指标的学生人数。基础性指标计算公式:
2024(略)在籍应届毕业生享受基础性分解指标的学生总数2024年该校在籍应届毕业生享受基础性分解指标的学生数×省示范高中分解指标总数×50%。
(二)发展性指标的分配
将指标到校总数的50%,作为发展性指标,用于激励各初中学校不断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及规范办学水平。2024年发展性指标仍然主要依据近三年各初中学校毕业学业考试分数的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简称“一分两率”)进行计算,权重分别为40%、30%、30%。发展性指标计算公式:平均分权重指标+及格率权重指标+优秀率权重指标。
(1)平均分权重指标计算的具体方法:
市区3年平均分该校3年平均分×2024(略)在籍应届毕业生享受发展性分解指标的学生总数2024年该校在籍应届毕业生享受发展性分解指标的学生数×省示范高中学生分解指标总数×50%×40%
(2)及格率权重指标计算的具体方法:
市区3年及格率该校3年及格率×2024(略)在籍应届毕业生享受发展性分解指标的学生总数2024年该校在籍应届毕业生享受发展性分解指标的学生数×省示范高中学生分解指标总数×50%×30%
(3)优秀率权重指标计算的具体方法:
市区3年平均优秀率该校3年平均优秀率×2024(略)在籍应届毕业生享受发展性分解指标的学生总数2024年该校在籍应届毕业生享受发展性分解指标的学生数×省示范高中学生分解指标总数×50%×30%
(三)各初中学校分得的指标数,其中5所省示范高中指标组成比例,原则上按照上一年(即2023年)各初中学校实际录取到5所省示范高中的学生比例计算。
(四)新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学校,第一年发展性指标执行参照同类学校的办法,即该校相关参数按当年(本轮)教育教学工作评估得分相邻的前后三个位次的6所初中学校的均值计算,如评估得分位(略)前3名或后3名,则参考前后相对位次的初中学校的均值。
(五)凡2023年没有完成分解指标计划的初中学校,2024年分解指标的计划扣减2023年未完成计划数的50%,合计扣减10人。
(六)为维护省示范高中招生指标的有效性和公平性,凡是中考分数达(略)省示范高中录取分数线却未(略)区普通高中志愿的,其中考成绩不计入所在初中学校发展性指标测算成绩。
五、优质生源稳控奖励
根据(略))文件要求,今年继续对优质生源学校稳控工作进行奖励。
(一)今年继续从蚌埠二中2024年招生计划中,单列50个优质生源贡献奖励指标,按照今年中考填报蚌埠普通高中志愿的前200名学生每4人奖励1个指标的标准,奖励其所在的初中学校。
(二)奖励性指标计算的办法。按照四舍五入取整,单独使用。
六、享受省示范高中招生分配指标条件及要求
(一)条件
1.根据省教育厅普通高中招生有关要求,2024年享受省示范
高中招生分解指标的学生原则上为各初中学校实际在籍且就读满三年以及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毕业生。
2.(略)区外转(略)区,在学籍所在初中学校实际就读不满年限的,由所在初中学校汇总(略)教育招生考试院,作为直报生享受直报生分解指标。市区范围内转学的,不享受该校省示范高中分解指标,也不享受直报生分解指标。
(二)要求
2024年符合享受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和作为直报生享受分解指标的学生名单,由学生所在初中学校在校内公示后,填写汇总表格(见附件3)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报市教育招生考试(略)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
七、普通高中招生志愿填报办法
(一)2024年普通高中志愿填报继续实行“知分填报志愿”。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实行平行志愿,共设两个批次。
1.提前批次:所有类型特长生设1个志愿。
2.平行志愿批次:共设A、B、C、D、E、F、G、H共八个平行志愿。考生最多可报8个志愿。
(二)省示范高中统招生和分解指标生实行同一志愿,即考生所填报的省示范高中志愿,包括统招志愿和分解指标志愿。
(三)省市示范高中创新潜质生及艺体特长生(含市队校办)由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在提前批次统一录取。凡提前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批次录取。市队校办放在提前批次特长生录取之后录取。创新潜质类特长生由招生学校按照实施方案提供预录取名单,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审核;符合录取条件的,市考试院直接在提前批次录取,不再另行填报志愿。
(四)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所辖初中学校的志愿填报登记工作。各校要认真组织教师,特别是班主任教师学习和掌握招生政策,认真指导学生填报志愿,在充分尊重学生意愿的前提下,正确指导学生填报志愿信息。学生志愿表必须由学生本人亲自填涂,他人代填无效。任何单位:(略)
(五)(略)上填报,统一使用《2024年(略)高中阶段报考志愿预填表》(见附件2)。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分数及考生成绩分档表公布后,考生在学校组织下,在规定的时间及地点:(略)
(六)民办学校收费标准有别于公办学校,考生填报蚌埠京师实验高级中学、蚌埠美佛儿学校、蚌埠私立行知普通高级中学、蚌埠禹王学校、蚌埠博雅培文实验学校志愿前,请参考《关于印发2024年(略))附件1《2024年(略)市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一览表》,同时向报考的民办学校详细咨询收费等有关事宜。
八、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
(一)录取政策
1.市区普通高中招(略)教育招生考试院具体实施,市区所有普通高中(含民办)(略)上统一录取。严禁各公办普通高中招收“借读生”“复读生”,严禁民办普通高中超计划、私自招生和招收“借读生”。为维护招生工作严肃性、纪律性,市教育局将对违规招收统招线以下学生不予办理普通高中学籍,不予发放普通高中毕业证书。由此造成的后果均由招生学校和考生个人负责,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规范民办普通高中招生。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招生范围与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实现同步招生。地处怀远、五河、固(略)的县域普通高中(略)(略)域内招生,(略)区的普通高(略)区招生。民办普通高中在属地招生完成后仍有空余招生计划的,报市教育局批准后,方(略)域范围(略)域招生,但不(略)招生。
3.省示范高中分解到各完中、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学校)的招生指标,不设最低控制线,只设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简称“普高线”)。凡达到普高线的,按志愿和指标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没达到普高线的指标,调剂(略)统招指标。各初中学校要对省示范高中到校指标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具体分解情况详见《2024年(略)市区省级示范高中分解指标分配表》(附件1)。
4.所有普通高中一律不(略),两年内不得恢复,其他普通高中根据隶属关系由相应的教育行政部门给予处罚。(略)强化对普通高中招生的监控和管理,对因违反规定招生而产生的学籍不能注册等问题,责任由违规责任单位:(略)
5.户籍(略)市区,在外省参加中考的毕业生,不能直(略)区参加普通高中招生录取,须在就读地取得普通高中学籍,然后按照普通高中转学规定进行办理。
(二)录取办法
1.市区省示范高中录取顺序:首先进行提前批次的录取;其次是20%统招指标的录取,再次为80%的分配指标录取。
2.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在考生查分结束后,按照“分数优先、尊重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计划、考生的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总成绩(含政策加分)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每位考生根据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总成绩(含政策加分)、综合素质总评结果等因素得到一个顺序位,其顺序位具体排序方法是:
第一排序,依据考生中考总分(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
第二排序,对第一排序出现并列的,按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从A到D进行排序;
第三排序,按中考语、数、外三科成绩的总分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
第四排序,按照中考语、数、外、物、史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
招生采用计算机投档方式:(略)
未完成的特长生(含市队校办运动员)招生计划调整(略)统招计划录取。其他批次的录取后,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将公布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学校,未录取的达线考生可参加补录。招生计划已完成的学校和已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补录。
已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而不按时报到且未向录取学校说明原因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其他任何普通高中不得录取。
九、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及时、准确向社会宣(略)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方案、招生计划、录取程序、录取结果等,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确保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加强招生宣传。各初中学校(含完中)要及时向考生及家长广泛宣传招生方案,确保招生政策家喻户晓。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网上和电话咨询等途径,为考生和家长释疑解惑。初中学校(含完中)要切实做好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和服务等工作,严禁任何不切合实际和对政策断章取义的乱宣传。在尊重考生志愿的基础上,要积极鼓励考生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现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保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人数比例适当,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均衡协调发展。
(三)健全监督机制。市教育局(略)(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全程参与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加强监察督查,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严肃招生纪律。严格禁止高、初中学校对考生及家长进行不实宣传;严禁普通高中各种突破范围、突破计划等违规招生行为;严禁用借读、试读、跟班随读等名义变相高标准收费招生的违规行为;严禁任何学校以任何形式进行有偿生源买卖行为;严禁任何学校或教师干预、干涉学生志愿填报行为;严禁中介机构或不法人员介入招生工作;严禁新生提前或变相提前开学。坚持依法依规招生,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对违规乱招生行为,以及利用工作之便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索贿受贿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相关违规责任人,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并给予严肃处理。

附件1:2024年(略)市区省级示范高中分解指标分配表
附件2:2024年(略)高中阶段报考志愿预填表
附件3:2024年(略)享受省示范高中分解指标学生名单汇总表
附件4: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学生花名册
附件1
2024年(略)市区省级示范高中分解指标分配表
学校
2024年分解指标
一中
二中
三中
铁中
四中
总数
(略)中学
11
17
12
25
9
74
安徽省蚌埠第五中学
9
12
10
10
8
49
安徽省蚌埠第九中学
12
21
22
11
10
76
安徽省蚌埠田家炳中学
7
8
6
6
5
32
安徽省蚌埠第六中学
29
86
33
24
24
196
安徽省蚌埠第十五中学
1
1
1
2
1
6
蚌埠第二十二中学
2
1
2
1
1
7
安徽省(略)第二十六中学
19
25
18
13
11
86
蚌埠南山学校
4
4
5
4
4
21
安徽省蚌埠龙湖中学
4
4
3
3
2
16
蚌埠慕远学校
25
37
25
19
24
130
安徽省蚌埠第一实验学校
14
60
17
11
11
113
蚌埠燕京学校
19
21
17
16
16
89
蚌埠滨湖实验学校
3
5
4
3
2
17
蚌埠新城滨湖学校
4
11
5
3
2
25
蚌埠水游城学校
3
6
3
3
3
18
(略)学校
8
9
10
7
6
40
安徽省蚌埠第七中学
19
19
14
11
15
78
安徽省蚌埠第十中学
15
17
14
11
11
68
蚌埠二中禹会实验学校
14
18
13
11
11
67
(略)白衣初级中学
3
4
3
2
2
14
(略)(略)孝仪初级中学
11
11
10
8
9
49
蚌埠马城镇庙前中学
3
4
4
2
2
15
安徽(略)马城中学
7
9
7
5
3
31
蚌埠京师实验学校
70
56
69
67
60
322
蚌埠第十六中学
3
3
3
3
3
15
安徽省蚌埠第三十一中学
18
23
19
18
12
90
(略)行知实验学校
13
8
19
11
11
62
蚌埠龙子湖实验学校
8
13
9
8
5
43
(略)学校
11
14
11
10
9
55
安徽省蚌埠第八中学
42
44
43
30
38
197
蚌埠第十八中学
7
7
8
6
6
34
安徽省蚌埠第二十中学
10
12
10
10
8
50
(略)私立行知普通高级中学
8
4
9
9
9
39
安徽省(略)曹老集中学
17
20
19
15
14
85
(略)梅桥中学
13
9
10
10
9
51
蚌埠美佛儿学校
10
5
11
10
10
46
蚌埠沫河口中学
10
9
9
7
7
42
(略)曹顾张中学
8
9
9
7
7
40
(略)三铺中学
8
7
9
6
6
36
蚌埠禹王学校
34
26
38
24
25
147
蚌埠博雅培文实验学校
29
27
31
24
22
133
蚌埠第二十一中学
2
2
2
1
2
9
蚌埠新城实验学校
27
88
32
23
22
192
安徽省蚌埠第十四中学
9
5
5
5
5
29
蚌埠仁和中学
4
1
3
3
2
13
蚌埠第三实验学校
42
91
40
30
31
234
蚌埠(略)洪集中学
1
1
2
1
2
7
(略)(略)禹庙初级中学
7
9
7
6
6
35
蚌埠高新实验学校
24
40
26
20
29
139
蚌埠高新迎宾实验学校
4
5
5
6
5
25
市区直报
3
2
4
3
3
15
合计
688
950
720
584
560
3502

注:各校从(略)转学到现就读学校的应届考生数(140人)与在考试院直报的应届考生数(16人)合计156人,只享受基础性分解指标。(略)区内转学,在现学校实际就读不满三年的不享受分解指标。



附件2
2024年(略)区普通高中报考志愿预填表
毕业学校:
姓名

(略)

(略)

联系电话:(略)


特长生
学校代码

特长生
市队校办
学校代码

说明:市队校办志愿必须与特长生志愿的学校一致。
平行志愿批次
平行志愿
A志愿
B志愿
C志愿
D志愿
学校代码




学校名称:(略)




平行志愿
E志愿
F志愿
G志愿
H志愿
学校代码




学校名称:(略)




说明:考生在平行志愿批次中所填报的省级示范高中志愿,包括统招志愿和分解指标志愿。
(略)区招生的省示范高中有:蚌埠一中(01)、蚌埠二中(02)、蚌埠三中(03)、(略)中学(51)、蚌埠四中(04);市示范高中有:蚌埠五中(05)、蚌埠九中(09)、蚌埠田家炳中学(12);民办高中有:蚌埠京师实验高级中学(61)、私立行知高级中学(62)、蚌埠美佛儿学校(63)、蚌埠禹王学校(64)、蚌埠博雅培文实验学校(65)。
考生签名:监护人签字:
学校盖章:填表时间:年月日
附件32024年(略)享受省示范高中分解指标学生名单汇总表:
(略)
学校
姓名
(略)
(略)
指标享受类型(1.实际就读满年限;2.基础性分解指标3.不享受分解指标)
备注































































区(盖章):经办人:联系电话:(略)

附件4
(略)区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学生花名册
姓名
性别
(略)
家庭住址
监护人姓名、联系电话:(略)
本人联系电话:(略)
未参加考试原因
































































注:此表由初中学校分校填写,交区、县教育局(社会事业局)汇总后务必于2024年7月22日前将电子(略)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职成科。联系地址:(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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