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1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6月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告。
附件:
(略)城区税务局非正常户纳税人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
(略)城区税务局
2024年7月5日
附件:非正常户公告[2024]7号.xls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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