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港独
(略)多用途泊位工程
海堤加固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嘉兴港独
(略))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略),
(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海堤加固施工标段(标段名称:
(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略):A
(略)(略);总投资:162468.18万元,本次招标估算价:830万元。
项目概况:嘉兴港独
(略)K1+120(坐标X=
(略).287,Y=469365.789)。项目占用钱塘江河口共管水域面积为32523平方米,占用海塘管理范围5150平方米。通过邻近项目新增水域补偿占用的管理范围,补偿水域面积5150平方米;通过规划海塘的实施、新建旱闸、抛石防冲、布置灌浆孔等措施进行功能补救。提标加固海塘至300年一遇防潮标准,工程等别Ⅰ等,建筑物等级1级。
本标段招标范围为海堤加固施工标段施工图中的全部内容。内容主要为:1)新增水域补偿占用管理范围2)提标加固海塘加固范围为引桥及其两侧≥30m区域,1#引桥补偿范围80m,2#引桥补偿范围80m;3)引桥与海塘交叉处挡浪墙拆除后新建2座旱闸,旱闸顶高程9.50m;4)塘顶范围栈桥板上均匀布置4排DN25mm镀锌钢管灌浆孔;5)
(略)至促淤(潜)坝之间、潜堤外侧坡脚抛石防冲,2座引桥加固宽度共65m;6)
(略);以及完成上述工程所需的措施项目和施工临时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本标段概算投资约830万元,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否(依据《关于政府采购工程落实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浙财采监〔2023〕4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非财政性资金采购工程)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略)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4日至2024年7月2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略)网站(
(略).cn/phmain/,下同)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至时间(投标截至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26日9时00分,
(略)314室(
(略)三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
(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略).cn/phmai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略)
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邮政编码:314200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3
招标代理:
(略)
地址:
(略)
邮政编码:310004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邮箱:
(略)
2024年7月4日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略)
资格条件内容
一
企业
1
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
(略)(略)”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提供投标人2024年7月22日在“浙江省
(略)(略)”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①。
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少于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投标承诺书为准]。
4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新建(或加固或提标)400万元及以上海堤工程(或海塘工程或沿海滩涂围垦工程)的施工业绩【注:①投标人如提供工程总承包联合体业绩的,其承担的工作应与其在本次投标过程中承担的工作任务相匹配,附联合体协议书;②不接受分包业绩;】业绩②。业绩证明材料见下文。
5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1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略)
2
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少于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投标承诺书为准]。
3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略)
4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5
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以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技术负责人)身份完成过新建(或加固或提标)400万元及以上海堤工程(或海塘工程或沿海滩涂围垦工程)的施工业绩【注:①不接受分包业绩;】业绩②。业绩证明材料见下文。
三
其他
1
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经理:
(略)
2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
(略)场信息”上公示。
3
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如有)及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
(略)
4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承诺书为准]。
5
投标人、投标人的“三类人员”、
(略)“黑名单”[以投标承诺书为准]。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详见上表,该业绩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
(略)场信息”应用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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