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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德东门商业中心一楼1、3、4号铺及二楼

所属地区:广东 - 深圳 发布日期:2024-07-05
所属地区:广东 - 深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0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公告基本信息
(略)JC(略)一楼1、3、4(略)
起始日期2024年07月08日18时00分00秒结束日期2024年07月15日18时00分00秒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未租地址:(略)
面积/数量1、房产建筑物:437.00平方米2、房产建筑物:3424.00平方米3、房产建筑物:376.00平方米4、房产建筑物:271.00平方米权属情况有权属说明
资产性质商业类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否
招租信息
出租期117月免租期3个月((略)1号铺位(面积376平方米)、(略)3号铺位(面积437平方米)、(略)4号铺位(面积271平方米)、(略)201(面积1629平方米)免租期三个月;(略)202(面积1795平方米)无免租期。)
免租期是否含在租赁期限内是租金是否含税否
签订合同期限《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招租底价304,480元/月(从2024年6月1日起至2027年3月31日止,一楼1、3、4号铺位租金单价底价为人民币104元/平方米/月,二楼租金单价底价为人民币56元/平方米/月,租赁管理费为人民币1元/平方米/月;合计总租金为人民(略)/月;月租金及租赁管理费均不含税。)
租金的递增从2027年4月1日起每两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8%,租赁管理费不递增。租金支付方式:(略)
资产用途限定商业,酒店(物业整体现状出租,租赁用途为餐饮、银行及相关配套,不得改变租赁用途,不得整体或部分转租。)
履约条件(一)该物业整体按现状出租,只允许自主实体企业经营,须为餐饮、银行及相关商业配套;(二)(略)设施增加安装及装修等报建手续及费用均由最终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三)最终承租方不得经营高危污染等法律、法规及地方政策禁止经营的项目;(五)为有效管理和环境保护,(略)(略)场价统一处理;(六)最终承租方同意支付由出租方统一购买租赁期限内物业灭失险费用(承租厂房面积×造价×保率=保费/年,即4508×3000×0.0005=(略)/年);(八)电费按供电所标准收取,水费按人民币7.19元/方收取(水电费价格不含税,最终根据供电所、(略)调整比例进行调整);(九)最终承租方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工商登记持股比例最大的股东、(略)或实际控股人作承租物业担保方,担保方须最少两方或以上作担保方,担保方其中一方须为工商登记持股比例最大的股东或实际控股人;(十)承租方不得为职业二房东,即不提供配套和增值服务、单纯以转租为目的且以转租中间差价作为收益;(十一)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其他补充说明1、(略)一楼1、3、4(略),总租赁面积为4508平方米,(略)1号铺位面积376平方米、(略)3号铺位面积437平方米、(略)4号铺位面积271平方米、(略)201新租面积1629平方米,合计新租面积2713平方米,(略)202面积1795平方米。物业整体现状出租,租赁用途为餐饮、银行及相关配套,不得改变租赁用途,不得整体或部分转租。(一)提供1台800KVA变压器;(二)提供1台2000KG公共货梯、1台1000KG公共客梯;(三)(略);(四)物业第一层层高5米,第二至四层层高4米;(五)第二至四层承载能力为500公斤/平方米;(六)目前物业状态:一楼1、3、4(略)201现空置;二楼202现有租户使用;(七)(略)集体资产,不存在产权争议纠纷、来源合法,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房产,目前尚未办理房屋产权证书,有权属说明。物业按现状出租,承租方应对上述物业现状及当地政策充分知情,并无任何异议。2、物业不得由承租方分租、转租。如发现承租方在使用物业过程中存在分租或转租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责令承租方进行整改,并要求承租方按分租或转租期间每月(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租金的1.5倍作为对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在出租方规定期限内承租方仍不改正的,出租方可以单方终止租赁合同,租赁保证金不予退回,承租方应在收到出租方解除租赁合同通知书之日起10工作日内搬离,退回所租赁物业,同时出租方有权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履约保证金金额3个月租金物业管理费1元/㎡/月
交易方式:(略)
交易方式:(略)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以单一来源方式:(略)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本次交易失败
项目日程
谈判开始时间2024年07月15日16时00分00秒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略)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一)承租方须从事实体企业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二)承租方注册资金须达到500万元或以上,并且提供注册资金的验资证明。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二)工商信息查询单;(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核原件);(四)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五)承租物业用途说明(限营业执照许可内);(六)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注册资金的验资证明)。
交易机构信息
(略)(略)
联系人:(略)
出租方信息
(略)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1、(略)为意向承租方参与单一来源谈判.2、意向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一)提供虚假资料;(二)与其他意向承租方串通报价;(三)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撤回其承租申请,放弃承租资格;(四)成交结果公示后五个工作日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五)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规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六)其它违反本次单一来源谈判规定的内容,情节严重的。出现上述情形之一时,交易保证金交纳至交易机构收款账户的,交易机构将承租方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用后余额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交易保证金交纳至出租方账户的,出租方从扣除的承租方交易保证金中支付交易服务费至交易机构指定账户。3、招租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租公告截止时间前3日,意向承租方如认为单一来源谈判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要求对单一来源谈判文件作出澄清的,必须在招租公告规定的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方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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