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乡村产业肉兔养殖基地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二次公示
内江乡村产业肉兔养殖基地项目在建设及建成运营过程中,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有关规定,该项目的建设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因此,
(略)承担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需要对本项目建设的实施情况进行公示,以便让公众了解,同时也能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略)
项目性质:新建
投资规模:979.34万元
建设地点:
(略)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约为33亩,计划新建养殖舍16栋,总建筑面积为8000m2,结构为钢架大棚结构,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仓库、办公用房等。项目建成后种兔常年存栏量约为6160只,肉兔出栏量为20万只。
二、
(略)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
(略)
(1)
(略)络链接
链接:https://
(略)
提取码:s0cq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
(略)
现场查阅。
(略)天赐村三组
建设单位:
(略)
联系人:
(略)
环评单位: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为内江乡村产业肉兔养殖基地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同时,也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项目建设提出环保意见。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略)
(1)电子意见
(略)络链接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按表格要求填写全部内容后,将所填写的表格发送至邮箱:
(略)
(2)纸质意见
(略)络链接下载并打印(双面打印)公众意见表,而后按表格要求填写完全部内容后,邮寄至评价单位:
(略)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注意事项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8)、《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48号):“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即本公示中第三条的公众意见表为生态环境部制定的内容和格式,根据有关要求,表中的第一项“公众意见”仅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表中的第二项“公众信息表”须规范填写“姓名、
(略)、有效联系方式:
(略)
为确保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按照法规要求有效开展,凡填写意见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或者公众信息填写不全将视为无效表格(填表意见不予采纳)。同时,公众为公民的,建设单位:
(略)
(征求意见稿)内江乡村产业肉兔养殖基地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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