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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人民法院关于潘春荣名下的址在永春县达埔镇岩峰村2组的房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 - 泉州 发布日期:2024-07-08
所属地区:福建 - 泉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0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法院公告
(略)人民法院关于潘春荣名下的址在(略)岩峰村2组的房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略)络司法拍卖公告
(第二次)
福建省(略)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7月25日10时至2024年7月2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略)上(网址:(略),户名:(略)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潘春荣名下的址在(略)】的房产。地类用途为住宅,使用权类型为划拨,使用权面积176.54平方米。建筑面积872平方米,权属性质为国有,证载房屋总层数为五层。拍卖标的含不可移动的装潢,不含可移动的家具家电。(提示:拍卖标的产生的应向有关部门缴纳的费用,以有关职能部门的答复为准,买受人应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
评估价:(略)元,起拍价:(略)元,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
特别提醒:
1、该房产证载房屋宗层数为5层,住宅建筑面积为872㎡(其中第1层建筑面积为170.17㎡,第2层建筑面积为177.43㎡,第3、4、5层建筑面积均为174.80㎡)。根据《测绘成果报告书》【(略):240117(2024)第(略)号】及《关于测绘成果报告书使用的补充说明》,住宅实物现状为8层(包括地下1层,地上7层,其中负1层实测面积72.69㎡,第1层实测面积为166.05㎡,第2层实测面积为178.64㎡,第3、4、5层实测面积均为175.85㎡,第6层实测面积为85.03㎡,第7层实测面积为51.48㎡)。因建筑物整体无法分割,此次拍卖以住宅实物现状进行拍卖,列入拍卖范围的无证部分仅包括建筑物的成本价值。
2、经测绘,该房产实测面积1081.44㎡大于证载面积872㎡。请意向竞买人注意以上情况,建议参与竞拍前自行前往实地查看。以上情况是否影响成交后买受人办理产权过户或影响买受人办理过户的产权范围,请意向竞买人于竞拍前自行核实清楚,届时以财产管理部门核定的意见为准,本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标的物成交后,本院只负责向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协助过户相关法律文书,因政策原因及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参与竞买的视为了解并清楚以上情况,并接受可能存在影响过户的一切风险后果。成交后若以此为由申请退款退拍的将不予支持。
3、该房产土地使用类型为国有划拨,拍卖成交后办理权属变更手续需要向国土部门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该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负担。
4、不动产权证未登载的部分是否可以办理相关产权、是否违章建筑物等事宜,(略)(略)建设局、(略)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查询,竞买成交后自行申请办理,本院不作办证保证,且不提供相关协助办理无产权建筑物的产权初始登记的手续,无产权建筑若存在后续违拆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买受人付清成交价后,需待法院处理该标的物的除权和强制迁出工作后,方可办理该标的物的转移手续。标的物因除权和腾空需要一定期限,本院对交付标的物的期限不作承诺,延迟移交的风险参与竞买人视为知晓且同意,该风险由买受人承担。如遇拍卖标的物的特殊原因无法已交的,法院有权撤销拍卖,法院撤销拍卖的,仅退回拍卖款,但不计付利息,不赔偿其他经济损失。实物以法院现场交接认定为准,拍得视为接收上述状况,并自愿接收本院现场交割。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拍卖房产所在地有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必须具备购房资格。拍卖成交后需五日向人民法院提交具备购买资格的证明材料。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法院不能出具成交裁定书的,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略)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略)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拍卖成交后不得更改买受人,如需委托应按规定时间办理】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时间与方式:(略)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略)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深入了解标的物现状及产权等方面问题,未看样或未进行了解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标的物原产权人(被执行人)缴纳本次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买受人缴纳本次过户所产生的印花税、契税,若存在需办理初始登记情形而产生的契税和印花税则仍由原产权人(被执行人)负担,但依法应由标的物原产权人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垫付后凭税务部门出具的标的物原产权人已纳税(费)票据,自本院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日起十日内(特殊情况除外)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逾期不办理退还税(费)手续的,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本院将及时发还该拍卖款项,不再退还该部分税费。
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对税费不清楚的可直接咨询税务部门。
竞买房屋所涉的户口迁移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涉及过户等相关问题,请竞买人在拍卖开始前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
八、对上述标的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三日与本院联系。
注意事项:
1、拍卖标的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的,如果办理过户需要向国土部门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该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2、该拍卖标的尚未腾空,房屋现状以腾空之后为准。
3、标的物成交后,本院只负责向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协助过户相关法律文书,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4、如标的登记信息与现状有出入的按标的现状拍卖,标的物实际面积由发证部门确认为准,按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本院概不负责。
5、标的物因注销抵押权可能导致过户迟延的风险及由此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承担。
6、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拍卖物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及办理流程等,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查询并处理,竞买人须在拍卖前向国土、房管、规划、税务等部门,对标的物的属性、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进一步咨询。另外,特别提醒:①财产的现状及相关信息以实际为准,法院披露的信息或者评估报告所述信息可能存在偏差或瑕疵,(略)不构成保证或担保;②拍卖财产如涉及到当地政府对用地在用途、环保、税收、产业技术等方面有特别政策或要求,竞买人在参加竞拍前一定要自行向相关部门进一步咨询;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过户后因现状或其它原因导致拍卖财产在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方面受影响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五个工作日之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于竞买活动中享有优先权,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十、(略)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4年8月6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略)(略)(略)(略)),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略)7
联系地址:(略)
(略)址:(略)
详细信息可在“(略)((略).cn)”上查询。

(略)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日
所含标的物
标的名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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