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石油成品油流通行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0〕439号)、《商务部关于做好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商运函〔2019〕659号)、《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做好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皖商办运函〔2019〕765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拟注销“
(略)周集加油站”成品油经营资质;赋予“
(略)蓝钻加油站”成品油经营批注证书;变更“
(略)(略)凯丰三元加油站”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法定代表人等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一、注销“
(略)周集加油站”成品油经营批注证书经营资质。
(略):皖N5015号,经营地址:
(略)
二、赋予“
(略),经营地址:
(略)
三、变更“
(略),经营地址:
(略)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7月2日至2024年7月8日。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7月8日前向
(略)商
(略)场运行科反映,联系电话:
(略)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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